追随她的旅程

作者:路内

从前,戴城是个很无聊的地方,尤其是对技校生而言,去哪儿都是一样,几个游戏房,几个录像室,几个舞厅,如此而已。我所能做的就是在游戏房消磨时光,或者到录像室里看香港烂片,有时运气好也会遇到播放生殖健康的科教片,看到显微镜之下的精子卵子,跟动物世界差不多。假如我再胆大一点,就可以跟着大飞去黑擦擦的舞厅里跳Bo,可惜那地方全是阿姨,没什么意思,至少在我十八岁那年,我还是喜欢和同龄的女孩儿在一起,这也算是我的个人口味吧。我直到二十岁以后才喜欢姐姐型的女孩儿,她们比较懂事,也比我有钱,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戴城很小,马路都很窄,但是人口挺多的。上班的时候,成百上千的人就被堵在路上,假如这时刚好开过一辆大粪车,那就惨了,人和屎都寸步难行,离粪车近的人经常被熏得昏过去。就在这种街道上,我见识过戴城流氓的群殴场面,两伙人拿着棍棒在巷子里打,堵得严严实实的,棍子还没抡起来,两旁住户的玻璃窗全都碎了。后面不知情的群众还在问:“怎么啦怎么啦?又抢购什么东西啊?”小流氓回身大吼一声:“打架!”群众更起劲了,堵在巷子两头看热闹,几百辆自行车停在那里。流氓打完架想撤退,那就得找个交警先疏通一下道路。

在这种小城市里,所谓的流氓,说白了就是些混混,很难混出什么名堂。犯毒绑架抢银行这些事情根本轮不到他们来做,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给各种舞厅、录象室、游戏房看场子,工资微薄,难以为继。即便如此,还要竞争上岗。有些流氓平时在包子铺里兼职,大清早起来擀面粉,中午脱掉围裙,换上军裤去看场子,晚上——晚上的流氓是不干活的,否则就成劳模了。另一些流氓,连包子铺都不敢要他们,他们就出来打劫初中生。

我和杨一念初中的时候,几乎每个星期都会被人拦在学校门口,抢钱。要是掏不出钱,就会挨耳光。流氓不会亲自动手,他们把受害人拎到墙角,让这些人互相抽耳光,直打到他们满意。挨了耳光,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为什么不带钱,为什么又偏偏遇到流氓。回忆初中时代,我和杨一经常互抽耳光,有时抽得过于认真,乃至真的打起来,小流氓就会过来批评我们不守纪律,然后赏我们一人一个大耳光。

那时候我们也去拜大哥,找个地面上的混混,请他吃饭,平时给点钱,他就能罩着我们。即便如此我们也会遇到骗子,附近包子铺里有个伙计,绰号叫飞天大侠,早上擀面,下午就穿了一条军裤,背着一把中国式的宝剑出来晃悠,极度威风。我们这伙初中生跟他有点熟,他答应做我们的保护人,条件是必须去他店里吃包子。飞天大侠的背景很深,据说他是戴城大流氓“五哥”的小弟,我们都深信不疑。结果,小混混来抢钱时,我们报出飞天大侠的名号,小混混哈哈大笑,说从来没听说过这个人。有人跑到包子铺,把飞天大侠喊出来,这哥们倒也真不含糊,拎着宝剑骂骂咧咧冲过来,还没把剑拔出来,脑袋上挨了一板砖,躺在地上。小混混踩着飞天大侠的脑袋,问:“你再说说,你跟谁混的?”飞天大侠哭着说:“我谁也不跟,放了我吧。”

结论是:装傻最安全。把大钱藏在内裤里,身上只揣硬币,尽量在人多的时候上下学,没有成年人陪同就不去公共场所,独自出入时候动作要快,不要相信你的同学,不存在集体的力量,挨打的时候护住脑袋,大声惨叫,绝对不要用仇恨的目光注视流氓,低头,跪下,喊他们爷叔。最后,你就盼着时间尽快流逝,噩梦一般的初中生涯结束,就可以加入混混的行列。

从不良少年,到小混混,到流氓,到大流氓,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真正成为大流氓的人很少,而小混混又是如此的无趣,并不能让我立志投身其中。天哪,我的故乡是一个多么无聊的地方,在这里,就连做流氓都乏善可陈。

整个初中时代,老师都为我们担心,这群孩子天天跟暴力打交道,将来长大了,要是国家不打仗,简直不知道干什么好。老师也经常教育我们,少去那种三乱场所,要做个爱学习的文明孩子,躲在家里看书是最安全的,最好去图书馆借点课外书啦。我们响应老师的号召,跑到戴城图书馆,那是一幢很老的洋房,年久失修,墙面都酥了,老鼠沿着落水管爬上爬下。我们办了借阅卡,借了两本书,《约翰·克里斯朵夫》,我借了上册,杨一借了下册。这本书是语文老师让我们读的,他说:“不读《约翰·克里斯朵夫》就不知道什么是理想。”借到书,我们心里很得意,觉得自己像个有理想的孩子。刚走到街上,迎面来了一群小混混,看到我们就非常亲热,用手臂夹着我们的脖子,拖到附近的小巷里,先把我们身上的零钱都抄走了,有一个戴眼镜的小混混看见我们手里拿着《约翰·克里斯朵夫》,就把书抢过去,卷起来抽我们的脑壳。我们说,干吗打人,钱都给你们了。戴眼镜的流氓说:“谁让你们爱看书的?还看约翰克里斯朵夫!你们就欠一顿抽!”我和杨一哭得涕泪横流,不知道约翰克里斯朵夫怎么得罪他了。

“我操你妈啊!!!”我至今记得杨一在十四岁那年的惨叫。

那以后,我们再也不去图书馆了。我们躲在家里,混迹于同样胆小如鼠的同龄人之中,战战兢兢地长出了胡子和喉结,模仿香港录像片里的打斗动作,随兴地练练肌肉,和小混混结交,混在人堆里看群殴。后来我们就长大了。

我和杨一经常讨论,戴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后来我们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非常无聊的城市,生活着很多傻逼,一群自以为是的傻逼和一群自以为什么都不是的傻逼。面对这样一座城市,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它,Forever,再也不要回来。

很多年以后,我和杨一都长大了,离开了戴城。我们在一个派对上遇到个女孩儿,她穿得很暴露,鼻翼上拴着耳环,耳朵上挂着项链,脖子上有一个玫瑰花的刺青。别人告诉我们,这女孩儿是戴城人,很风骚,把她搞上床非常容易。我从来没有想到,戴城这座乡下小城也会出产这样的奇异果。我和杨一都想和她睡觉,我们走过去搭讪,说:“嗨,我们也是戴城的!”女孩儿说:“你们这两个乡逼,滚远点。”这让我们很羞愧。“乡逼”这种骂人话,是戴城的特产,那座城市被农村所包围,仅隔一条运河,就能区分城里人或乡下人。城里人管乡下人叫乡逼,乡下人管更乡下的人也叫乡逼,到了上海我们被上海人称为巴子。巴子这种骂人话很恶毒,但比起乡逼真是善良了一千倍。她用这句戴城特有的脏话证明了自己和我们是同乡。显然,她不愿意再和戴城的男人发生任何关系,她的身体排斥着故乡,或许还排斥着祖国。其实我和她一样,假如我能走得更远,我就把身后的一切归结为:乡逼。


书上说,人在十七岁的时候是一个转折。在此之前,所有的快乐和悲伤都和这个世界没什么关系,那都是你与生俱来的东西。在此之后,你就会被逐渐折磨成一个傻逼,快乐也好,悲伤也好,都是这个世界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你的。

九○年,我暗恋上一个女孩儿,那年我正好十七岁,已经学坏了,但是还没谈过恋爱。那女孩儿是杨一的同班同学,叫欧阳慧,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戴中的操场上。那时我经常混进重点中学,跟着杨一他们一起踢足球。我耐力惊人,绰号“跑不死”,虽然球技差了点,但满场飞奔,十分扎眼。

为了混进重点中学,我总是借了杨一的校服穿在身上,他们都以为我是本校的学生。那些看球的女孩毫不吝啬地将掌声赐予了我,还有人夸我帅呢!我兴奋死了,跑得跟兔子一样快,带球突破啊,我带着球往女孩子堆里钻,杨一在旁边喊:“传球!传球!你他妈的想把球带哪儿去啊?”我根本不理他,杨一大怒,冲过来一个扫堂腿。我啃了一嘴的野草,跳起来想打人,后来看见一个女孩对着我笑。她就是欧阳慧。

这女孩儿长得很美,细长的身材,眼睛弯弯的,皮肤雪白,有两片非常好看的嘴唇,连我这样的小混混都不禁心潮澎湃,而且莫名其妙地感到惭愧。我立刻将她记在心里。回家路上我问杨一,那个最美的女孩儿是谁。杨一说她叫欧阳慧,是文科班的高材生,重点中学的校花。杨一说:“你别打她的主意啦,我们学校追她的男生不知道有多少。”我说:“你是说你自己吧?”杨一说:“我要到清华去找女朋友的。”我嘲笑他:“笨蛋,清华大学有什么美女啊?人家说清华的女生全是丑八怪。”杨一不耐烦地说:“你还是回你的技校去找女人吧。”

其实我喜欢的女孩子就是欧阳慧这种类型的,比较清纯,而且很有前途,她很快会成为一个美丽的女大学生,这种落差感让我心驰神往。我们技校里当然也有美女,但是一想到她们很快就会成为美丽的女工人,我就觉得很沮丧。我又不是王子,找个灰姑娘有何妙趣可言?我一个技校生,喜欢未来的女大学生,应该也是一种高尚的情操吧?于是我认定,这种情操就是爱情。为了接近欧阳慧,我隔三差五地借杨一的校服,披在身上,混进重点中学。在那些晚霞灿烂的黄昏,喧闹的操场上,我一身橙色地飞奔在球场,欧阳慧和其他女孩们在跑道上看着我,她们就是我的兴奋剂,就是我的沉默的啦啦队。那时我有点懊恼,为什么不像杨一那样认真学习,考上重点中学,和她们在一个教室里朗读课文。我很想找个机会和欧阳慧搭讪,可是又害怕露馅,她离我这么近,又是这么远。我飞奔的身影无声地诉说着哀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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