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长大

作者:饶雪漫

入选原因:

其实我蛮少写初中的女生,我笔下的很多主人公几乎都是高中生。这是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写了一个女生初中三年的生活,用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才完稿。在《巨人》杂志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成为了当年“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

在我的小说里,这是一篇文学性很强的小说。写它的时候我刚从鲁迅文学院首届儿童文学作家培训班毕业,立志一定要写点好东西。如今我们那个班许多的同学现在都成了儿童文学界里炙手可热的人物,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如同我的青春岁月一样,真是令人难忘。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歌唱。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又想唱了。我站在无人的楼梯的拐角处,嗓子那儿痒痒的,说不出名的旋律一个个排了队拼命地往外贰H缓笪揖吞俗约旱母枭歉枭赡吧涞檬煜ぃ删哦涞梦屡L炻睾谙氯ィ切怯纬隼矗谡坷兜囊箍眨笠凰宜冶獗獾男〈N依执瞬黄5爻〕〕桓鼋忻纷拥呐⒋游业纳碜吖泻谏亩谭⒑筒硬拥男θ荩梦屡恼菩奈兆∥遥担?来,晓萱,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很可惜这只是一个梦。

当妈妈连拖带骂的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的时候。我害怕的发现我真的又要迟到了。洗脸刷牙喝牛奶吃鸡蛋找昨天的英语卷体育课要穿的球鞋大扫除要用的抹布还有中午吃饭的饭盒,真不知道一大清早怎么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我在妈妈挑剔和不满的眼光里走出家门,匆匆地跑了一小截路,突然又不想跑了,迟到就迟到吧,最多操行分再扣它个两分,我不在乎。

可是当我把脚步放下来的时候我的心却扑扑通通地跳了起来,我对自己说那是书包打在背上的声音,再走慢点就好了。但心还是没出息地乱跳,这一切说明,我还不习惯做一个坏学生。

我本来一直是个好学生。可是有一天,我在语文课上唱了一句歌。准确地说,是哼了一句歌。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语文老师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范读课文时,我注视着她薄薄的嘴唇,优雅的一张一合,突然就很想唱歌,于是我就唱了。当全班同学诧异地望着我继而哄堂大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过错。

我清楚地记得语文老师是如何愤怒地将教科书“啪!”的一声拍在陈新的桌子上,用怕人的眼睛盯住我说:“干什么呢,你!”还有前排的男生苏波,是怎样轻蔑的回过头来,嘴里轻轻地吐出三个字“发癫哦!”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无地自容地在讲台上做检查:“我不该不认真听讲,还无组织无纪律的在课堂上唱歌,扰乱课堂秩序…… ”

我怀着忧伤的回忆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很想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是不是真象他们说的“神经病”。路过“红木屋”的时候,我停下来歇了一小会儿,“红木屋”的门上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锁。我知道,累了一晚,那个小小的乐队一定还在沉睡,还有那个叫梅子的女孩,我是多么喜欢她高亢嘹亮的歌声,从重重红色的帷幕里飘出来,骄傲地游在大街上。梅子多好啊,想唱就唱。

学校门口的小巷,一路是卖馄饨的老太婆,大清早就出了摊,薄薄的馄饨皮在满是皱纹的手掌心里跳跃。其中一个冲着我叫道:“丫头,还不快跑,迟到了!”我偏不跑,我昂着头慢慢地走,我就走给他们看,迟到算什么。

课间操的时候,班长毛蔚挤到我跟前来,不满地说:“谢萱,你今天又迟到,校门口有没有记你的名字?你会影响我们班流动红旗的你知不知道?”

我不作声。毛蔚无可奈何地说:“明天有检查团要来,肖老师让我提醒你别忘了穿校服,你千万要记得。”

“嗯。”我眼光看着别处应了一声。我才不想看毛蔚,老师的臭跟班。

做操的时候我故意把胳膊和腿伸得很直,这样我觉得快活。在我前面的徐小小穿了一双很新的鞋,红色的鞋面,高高的木底。徐小小逢人就说:“这是我爸爸从日本给我带回来的,别看它鞋底厚,走路可轻巧了。”我狠狠地踢起一层灰来,踢到她鞋上才好,看她能漂亮几天。我成了一个恶毒的女孩,我想我一定是喝下了童话里老巫婆的药汤,我无可救药了。所以才会在课堂上唱歌,才会迟到了还一点也不觉得羞耻。

吃过午饭是一段最寂寞的时光。我细细地洗我的塑料饭盒,把它洗得象新的一样白。凉水冲到我的手上,我的手背也变得白白的,象翻了肚皮的小鱼。我的同学们在操场边打乒乓球,用刚吃过饭的哑嗓子拼命地叫:“快来呀,快来,这儿差一个!”

没有人会叫我。

我走到球台边,恶作剧地说:“我也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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