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的撒旦

作者:沐童

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很寂寞。

我的父亲是一个传奇人物。他不仅是个在商场非常成功的商人,也是当地颇有些名气的酒鬼。每次他大醉而归的时候,总是要砸烂楼道里的一些东西,比如邻居的水缸,或窗台上的花盆什么的,然后再花大把的钞票赔偿人家。于是后来有一种奇异的现象出现,就是邻居们都爱故意把一些破花盆破水缸摆在楼道里显眼的位置,以便我父亲酒性大发的时候不至于没有对象。在我的印象中,父亲酣醉的时候远远多于他神志清醒的时候。对此,我早已经习以为常。

我已经不能确切的记得我的妈妈是在我多大的时候离家出走的。只是在头脑中有个模糊的印象,就是她走的前一天晚上爸爸酒后打了她,她的嘴角沁出了一些血,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人类的暴戾和相互仇恨,而且这暴力发生在被认为应该彼此相爱的两个人之间。于是我的妈妈承认当初爱上爸爸是个错误,和他结婚更是错上加错。我不知道她是否也认为生了我这个儿子也是个错误,但是错误和挫折教育了她,使她比较的聪明起来。于是她就走了,义无反顾。走的时候亲了亲我的额头,那是我的记忆中有关母爱的全部内容中最让我恶心的一幕。我觉得既然她已经决意抛弃我们,为什么还要亲我呢?难道她亲了我,可以让她觉得她的离开更加理所当然一些?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额头上的唾沫还没干的时候,她就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并且没有在我的人生中再次出现。

妈妈的离去似乎让爸爸很是伤心了一阵。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妈妈是个美丽的女人,没有哪个男人希望自己漂亮的老婆跑掉。我认为爸爸是伤了自尊了。于是他发誓戒酒,并真的那样做了。令我遗憾的是那段可以在家里呼吸没有酒精气味的空气的日子只持续了几个月,一直到他的床上出现了另一个我应该唤之为继母的女人。

从小我就憎恨这个女人,因为我那观音菩萨般慈祥的奶奶说她是白骨精变的。我见过电视剧里的白骨精,知道她是要吃唐僧肉的。唐僧是个极正经极善良的男人,她却要吃他,可见她多么可恶。于是我顺带的恨上了我的这个继母。这个习惯维持了很多年。

可能是我的仇恨使她胆怯,她从不轻易得罪我。而且还似模似样的每天起早给我做饭吃。虽然原则上我不应该吃白骨精做的饭,但是我看爸爸也吃。我想她总不该因为讨厌我顺带把她的丈夫也毒死,于是也就吃得坦然。而且颇有些成就感——我们彼此憎恨,你却得给我做早饭。那种复仇的快意是何等的淋漓!

高一那年,我交了一个女朋友。她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就是大家公认的最漂亮的女生。我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她追到手,并因此而得到了来自所有男同学的艳羡。在我看来,这是我的青少年时代最灿烂的一瞬——并不是因为这个女孩,而是因为那些来自熟识和陌生的人们的羡慕。从小我就是个渴望自己生活在高于大众的一个层次上的人。那个时候我喜欢牵着她的手四处招摇,并在校园里肆无忌惮的接吻拥抱。我甚至在电影院里摸过了她的胸部,感觉和摸两个酵母放多了的馒头差不多——没有性欲,只有食欲。但是我仍然不厌其烦的向哥们们炫耀这件事,我觉得被别人羡慕的感觉要比和校花接吻美妙得多。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校花的面容酷似我那离家出走的亲妈和让我恨之入骨的后妈的集合体。其实这她人相当不错,她长得的确漂亮,并且也算得上善良,但是她是个女人。从小到大和我最亲近的两个女人都让我厌恶,于是我和全天下的女人之间都产生了隔阂。但是我不想否认,她几乎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不讨厌的女人。

可笑的是对女人的厌恶竟直接导致了我对文学的偏爱。我拒绝和家里的人沟通,因为我认为他们都愚不可及。我无法想象一个热衷于给别人当后妈并把几乎全部精力都耗费在这个让人窒息的家里的女人身上有什么闪光点值得我去发掘。

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本名字叫做《北回归线》的书。我不知道那本书是小说、回忆录还是记录梦呓的流水帐,但是毫无疑问的是那是一本充满了极端猥亵的语言的书。这个名叫亨利?米勒的人把全世界所有的女人都写成了不在乎和任何男人上床的尤物,这让我对女人的仇恨迅速的演变成了鄙视。很多年后当我明白这本书并不是要表达这个意思的时候——因为似乎《北回归线》中的男人也都是这副德性的——这一想法已经在我的头脑中形成了坚不可摧的体系。换句话说,我对女人的那些不体面的仇视和亨利?米勒无关,因为即使当时我不是看了《北回归线》,而是看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或是《洛丽塔》,结果似乎也都是一样的。

那些或宁静或浮动的文字并不是我罪恶的根源,而只是我这个恨女人的男孩的一点对高尚事物的附庸风雅的追求。

后来的一件事情更加坚定了我的这种想法。校长给我的爸爸打了个电话,通知他如果他的儿子再在校园里进行资产阶级纨绔子弟的不三不四的甚至有些下流和败坏精神文明风貌活动,将会被这所重点中学除名。我想这一定是那个疯狂的校长的原话——我的爸爸说不出这么精彩的段子。尽管他是一个出色的企业家,但他骨子里仍然是个本分的人。于是我被爸爸用大皮带抽了一顿,并被勒令不准吃饭。可笑的是他打我的时候,他的女人竟然一直在保护我,并和爸爸大吵大闹,说如果他打坏了我她就和他离婚。我想一定是他们夫妻俩商量好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黑脸,这样就可以名利双收——既打了我,又可以维持他们做家长的风度。这样的把戏骗不了我,我这么想。其实我很想对那个女人说,我恨你的原因是我的心胸太狭窄,而我鄙视你的原因则是你的动作过于虚伪。我是个典型的偏执狂,我的这一优秀质量忠实的伴随了我一生。

那个时候我最大愿望就是可以考到大城市里的大学去读书,这样就可以远离这个让我恶心的女人和这个变态的家。我把这个想法和爸爸说过后,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极其复杂的表情,但是我知道他不会否认我这个决议,至于那个女人,我想都懒得想她。由她在我父亲的床上自生自灭吧。她愿意用她的逆来顺受包容酗酒的丈夫和偏执的继子,和我无关。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主席的这句话激励着我,让我在两年以后考到了北京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的中文系。发榜那天全家都很高兴,尤其是我的那位继母,她甚至挤出了几滴眼泪,俨然和全天下所有亲妈一样的圣洁,她那滑稽的表情让我脊梁发冷。不过这无法抵消我对自己成功的喜悦。因为我讨厌的人很快就要从我眼前消失,我也将永远离开这个狭小得让我抑郁的城市。

在上大学之前我所做的最让自己骄傲的事情就是很顺利的把校花甩掉了。甩得相当彻底漂亮。我在分手的那天我把她约到一个环境很幽雅的咖啡厅,在迷人的爵士乐声中,我拉着她的手,清晰的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我根本不喜欢她,二是我看不起她,三是这辈子也不会有人真正的喜欢她。

我得承认我的分手演讲有些过分。我所表达的最后一层意思中甚至有很恶毒的诅咒的意味,但是我想作为她曾经的男朋友,我有义务在分手的时候给她点忠告。她太漂亮和性感,以至于没有人会在乎她的外表之外的东西。这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悲哀。

当然我对她的恶语相向其实包含了一些其它的成分:在我们相处的时候,她背叛过我。其实那不是她的错,她脸蛋漂亮身材性感,当然有权利在我不太用心的时候去引诱别人,并在我面前装出忠贞不二的样子。长期以来我甚至坚信她是世界上唯一特别的女人,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哥们醉酒后哭天抹泪的向我吐露了他曾经上过“校花”的床,这一观点才寿终正寝。哥们没有错,因为他是个正常发育的男性。“校花”也没有错,因为她终究是个女人。而在那时的我看来,只要是女人,就是有罪的。错的是我,认错了对象,把自己置于这不尴不尬的境地。

其实总的来说,我们在一起三年来合作还是主流,对抗只是支流,成就还是主要的。在我还对女性有兴趣的年代里她几乎接纳了我的所有冲动。在这一点上,我很感谢她。所以我认为我的忠告是善良的,甚至是伟大的。

她听了我的分手演讲,竟然在打了我一巴掌后哭着跑了出去。真是他妈的让人费解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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