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义气这玩意儿,既不是争夺江山手段的全部,也不是朱元璋的专利。对于大凡想要建立自己班底、笼络人心的人来说,这只是一个必用的基本手段而已。

朱元璋最重要的对手之一张士诚也是深谙个中三昧的老手。

张士诚是泰州地区的一个私盐贩子。

生活在今天的中国人可能很难想象,从两千多年前的汉武帝时代开始,食盐这种基本民生用品就一直垄断在国家手里,由官府所专卖。由此,有效地培养起了一个专门从事食盐走私的行业。

贩卖私盐有利可图,却也相当危险。据史书记载,元明时期,制作精良的私盐价格在大多数时候只有粗糙的官盐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而且即便在这种情形下,私盐销售仍然有利可图。由此可见官府垄断经营的恶劣程度。

惟其如此,历代王朝对此控制得都很严酷。

唐代法律规定,走私食盐一石者,即处死刑。就是说,当时的一条人命相当于一百多斤食盐;到了五代十国时,则是不论多少,抓住就杀头,比今天惩治贩毒最严厉的国家还要吓人;宋代最宽厚,取消了走私食盐的死刑;元明清三个朝代则又一次规定,走私食盐而又拒捕者,处死。

根据短缺经济学理论,不必深入考究,一个国家用如此令人畏惧的刑罚垄断一种生活必需品时,导致的后果必定包含而又不限于如下数种:

——社会在此方面的整体停滞。

——官方强迫提供质次价高的恶劣产品与交易方式。

——培育出如狼似虎的贪官污吏。

——走私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职业。

——培养出与国家和社会为敌的、贪婪的力量与社会心理。

泰州白驹场盐丁张士诚就是在这种制度之下培养出来的一个私盐贩子。

泰州白驹场的治下在今天江苏大丰。公元1353年,即元至正十三年,张士诚三十二岁。史书记载他“颇轻财好施,得群辈心”。意思是,此人并不拿钱当回事,时常仗义疏财,因此相当得众人心。在官修正史《明史》中,也清楚记载了他在贩私盐时,遭受官吏与富豪欺凌侮辱的情形。使我们的上述说明,部分地得到了佐证。这一年正月,他与自己的几个弟弟和贩运私盐的一帮同伴,号称“十八兄弟”,杀掉当地为非作歹的官吏与富豪,起兵造反。

从时间上看,他比朱元璋投奔造反军还晚了一年,但其起点却比朱元璋高出许多。原因可能是在充满风险与变数的贩运私盐生涯中,张士诚早已建立起了自己的人马班底与组织网络。因此,他不像朱元璋那样,以投奔别人的造反部队当一个小兵开始,而是出手便自立门户,自成一派。

这些私盐贩子精明强悍,相互间结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因此,战斗力颇为可观。

当年五月,张士诚在攻破泰州、兴化等地之后,占领高邮,称周王,从而声威大震。结果,引来元帝国宰相脱脱亲率重军征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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