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微任重久神疲,再竭衰庸定不支。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谪居正是君恩厚,养拙刚于戍卒宜。

戏与山妻谈故事,试吟断送老头皮。

这是公元1842年秋天,民族英雄林则徐被清政府发配新疆,途经西安的时候给家人写下的一首临别诗。一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将诗人为国献身、虽死无悔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读者无不为之热血沸腾。

林则徐这句诗,是有典故的。

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38年,郑国的执政子产颁布了“作丘赋”的政令。

前面介绍过,丘是春秋时期的行政单位。所谓“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则一丘约有一百五十名劳力。作丘赋即按丘提取军赋(服兵役和交税),除井田之外,卿大夫的私田也纳入征收范围,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保证有充足的兵源。不难想象,国君对这一政策是支持的,卿大夫阶层则因为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意见闹得很大。有人公开发表侮辱子产的言论,说:“这个人的父亲死在路上,他本人还为虎作伥。颁布这样的命令,究竟想要把国家推向何方?”

子产的父亲公子发死于公元前563年的尉止之乱,并非寿终正寝,所以说“死在路上”。拿这件事来骂子产,一则辱及先人,跟“我X你大爷”一样,是十分恶毒的;二则讽刺子产,你本人也是卿大夫,为什么忘了自己的阶级,去做那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呢?这样做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吗?

更有人捏造了一个故事,说子产的父亲公子发生前曾经这样批评子产:“你心高气傲,离群索居,一心忠于君主。君主贤明,或许能听得进你的话;君主不贤明,根本懒得睬你。君主听或不听,还不能确知,你却已经脱离群众了。脱离群众,就一定会危及自身。不只是危及自身,还将危及我这把老骨头。”这里所谓的群众,当然是指群臣,不是那些在田间地头流汗的芸芸众生。

反对“作丘赋”的声音越来越强烈。终于有一天,大夫浑罕对子产说:“您没听到吗?有人在大街上公开辱骂您呐!”

“是嘛?”子产淡淡地说,“既然推行新政,挨骂也是意料之中。只要对国家有利的事,我都将生死置之度外(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竭尽全力去推行。死尚且不惧,挨几句骂就更不在话下了。”

浑罕说:“可是他们实在是骂得太难听了。”

子产说:“没关系,让他们骂吧。做好事的人不应该轻易改变他的想法,法令也不能朝令夕改,只有坚持才能够收到成效。我又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担心人家怎么说我?”

浑罕退下来后对别人说:“子产这样做的话,国氏(子产之父公子发字子国,即以国为氏)就危险了,肯定会是‘七穆’中第一个灭亡的。君子不顾情面来制订法令,必定导致贪婪;出于贪婪而制订法令,后果就更不堪设想。”浑罕还借题发挥,“姬姓诸国中,蔡国、曹国和滕国大概是要先灭亡的,因为它们靠近大国而不知礼仪;郑国将在卫国之前灭亡,因为它靠近大国而不遵从先王的法令。政令不以先王之法为基础,全凭个人意志来决定,却不知道个人意志这东西,谁都有,谁都不相同,各怀心思的话,又有谁会尊敬他这个执政呢?”

浑罕的话说得有道理吗?当然有。无论站在家族,还是维护执政统治的立场上,子产的新政都是对自己的背叛,于他本人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但是如果站在国家的立场上,新政无疑是一剂增加军事和经济实力的良药。由此可见,林则徐那句“岂因祸福避趋之”,其实是对子产“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阐释。既然以国家为重,个人利益就只能放到一边,即便是对自己不利的话也要说,对自己不利的事也要做。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浑罕的预测竟然全准。曹国灭亡于公元前487年,蔡国最终灭亡于公元前447年(期间一度被楚国所灭,后复国),滕国灭亡于公元前414年,郑国灭亡于公元前375年,卫国则一直延续到秦国统一天下之后。

公元前536年,子产又推出一项新举措,将郑国的刑法铸刻在大鼎上,并且立于宫门之外,让来来往往的百姓看个明白,史称“铸刑书”或“铸刑鼎”。这件事在当时引起的轩然大波,其轰动程度不亚于扔下一颗原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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