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导游

作者:张大春

以下所记录的一切都将在我遭遇不测——死亡、昏迷或者丧失意志等——后公之于世。


目前我正处于极度的危险之中,而且没有任何人能提供帮助。我也没有多少时间——甚至很可能无法完成这份记录;但是我宁愿从头开始整理一下自己,这样做至少可以让我一步一步弄清楚;事情怎么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

我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平凡、非常普通的人。前些日子我还能像以往一样自由出入公共场所的时候,我就开始回想起自己一直是个多么不起眼的小人物。我到了火车站、自助餐厅、邮局和一家兼营马杀鸡的小理发馆。除开那个杀了我三节的“美美”之外,所到之处几乎没有人肯正眼瞧我一下——连“美美”也只在问我“要不要再加一节”的时候看了我的招风耳两眼(我一向对人们看我耳朵的行为非常敏感)。

事实上,在念小学的时期,我日后平凡、普通的特质就已暴露无遗。那是台南一所所谓的“贵族学校”,学校里的老师毫无例外地都扯过我那双显眼的耳朵,说:“张敦!你就想这样浑浑噩噩、庸庸碌碌过一辈子吗?”我当然不想。可是当你的耳朵被扯到自己都看得见的时候,你是不方便摇头的。我只有瞪大了眼睛,望着那些皮肤白皙、辫子上绑着鲜艳蝴蝶结的女生,她们通常不会像男生一样笑得那么大声。

男生从来不找我玩棒球。他们嫌我个子小、技术差,不敢挥棒或是一挥棒就打到捕手。所以他们总是让我当裁判。我当裁判的好处是我从来不知道该偏袒谁。一旦有人对判决不服气,我就会让双方猜(ㄘˋㄟ)拳。其次,当裁判可以不必买棒球手套;对勉强送我上“好学校”的父母来说,一只棒球手套抵得过全家三口一个礼拜的菜钱。

我的父母还希望我念好的初中、好的高中和好的大学。这些我都做到了。我在好的初中及高中里仍旧和小学时一样,坐前排、成绩普通、讨厌体育课,还有一双越长越往前招的大耳朵。当我长出喉结、粉刺、老二毛和腿毛以后,我就更加讨厌洗澡了——如果是你,你也不愿意在镜子里看见一个这样怪模怪样的家伙。我想怪模怪样是女孩子拒绝我的原因。高二那年我约一个邻校的女生看电影,结果她寄给我三十块钱,要我自己去看,我去看了两场。那时候我就开始幻想:等我上了大学,也许事情就不一样了。我会再长高一点,接触的女生更多一点,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可以留一头蓬松的长发,遮住那双耳朵。

然而一切都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我还是只有一百五十六公分,我们系上的女生好像和我的小学同学串通好了一样叫我“米老鼠”,而我的头发全部长成小鬈毛。还有,我遇到了改变我一生的人——唐叔。

一直到现在,我都无法完全确定:唐叔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从事哪一行?他的背景是什么?以及他为什么找上我?

他总是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出现。第一次好像是在图书馆的厕所里,第二次以及后来的无数次就是其他你能想象的任何地方和角落——公交车上、电影院里、街头、餐厅,还有一次在马杀鸡的邻座。他从不事先通知,只会在晤面结束时说:“我都在。再联络了。”

让我先从第一次说起。那天我憋得很急,冲进厕所以后却尿不出来了,因为右边站着一个人。我看气窗、吹口哨、假装冲水,可是依旧尿不出来。

“尿不出来,是吧?”那人说,撇头咧嘴冲我笑笑。我听他尿得很响。

“你太紧张了,张敦。”

我想我当时一定吓到了;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我迅速地打量他一下,一个和我一样的矮子,中年人,右分的半白头发整齐光亮,一张胖脸。他显然已经尿完了,却没有离开的意思:“我怎么会知道你的名字?是不是?”

我再看他,发现他也有一双大耳朵,不过不是往前招的这种;是那种福相的、有着肥长耳垂的。他皱起圆滚滚的鼻子说:“我还知道你很多事。”

“我有什么事?”我用力拉上拉链,“你想干嘛?”

“每个人都有很多事的。”他一点儿也不累地维持着先前的笑容,“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

接下来他滔滔不绝地说出我的籍贯、生日、家庭和学历(包括初中时代级任导师在我成绩单上夹注的评语:内向、爱幻想、敏感、细心、老实)。“你这位老师说得不错,这些评语里有的是我们所需要的特质,有的是你最好的掩护。”他说,“于是我们决定吸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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