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丽思中国游记

作者:沈从文

“我不愿意一个人出去了,你引路,带我玩去吧。”阿丽思小姐一面说一面吃小汤圆,汤圆是用豆沙作馅,味道是甜的。这是“过早”,是吃早点心。情形同欧洲一样,同是口,牙齿,牙板骨,有些人吃的是咖啡,焦黄的面包,牛奶饼,有些却是马铃薯与白米汤。

另外还有一个人也在桌前吃汤圆。这是什么人,我不在此再加以说明了。但你们读者,记性若好就会记得到这个人是谁。记忆力不行,那我即或在此又点名道姓的说这是某某,是某人的哥,呆一会儿你仍然又忘掉了。

这个他,见阿丽思有意见,答应还是不答应,暂时不作声,只笑笑,仿佛还得听听读者的意见再决定。且帮他想想吧。去还是不去?这里应不应有一个向导之类,读者总有意见可以提出供商酌吧。尽阿丽思一人走,离开了傩喜先生,离开了仪彬的二哥,(除了这次以后我决不说这是谁的二哥呀!)看见了水车,看见了干妈,看见了……但这样可不行呀!这地方,还有许多好看的东西,总不止这点点吧。并且这地方,狗可以随便咬人,象喝足了烧酒的英美水兵有随便打人的趣味一样,作主人的不但不负责管束,反而似乎因为奖励才把它们脾气弄坏了。此外马也可以随意踢人,牛也随意触人,单欺生。作这些骄傲放荡行为的禽兽,且居然是社会所称可的。

阿丽思有一次还被一只公鸡追过,多危险!(中国人怕外国人,狗同牛马之类,是还懂不到容忍客气的。)这样看来,缺少个保护人 ,阿丽思一个人出门,真近乎是一件冒险了。

但是,到苗地去是不必怕的,苗人的狗也懂到怕汉人三分。这地方从不曾听到苗人欺侮汉人的新闻,也不曾有这种故事。他们有口,有手脚,有硬朗的头(可以碰倒一堵墙)。

可是口只专为吃粗糙山粮而生,不如汉人的灵便,要他们用口来说谎骗人那是不行的;并且也不能咬人。苗人的脚不过拿来翻山越岭跑路而已,哪里及这地方一匹马的两只后蹄呢。

(还有头呀!)是的,还有头。这东西除了顶适宜于尽作主人的敲打以外,真找不到什么用处了!这地方苗人比狗比牛马还驯良。地方官奖励苗人作奴隶,于是他们就作着奴隶下来了。……如此说来,阿丽思到苗地方去 ,是什么危险也不会有的。

阿丽思是非常想到苗地去,因为她不忘记仪彬姑娘为她说的话,她要同苗王握手,同苗公主认同年,同苗歌女学歌。

苗人是好的,好在他们的诚实待人。他们的样子似“人”,却只仿佛是人。凡是人类的聪明处他们不有,有的却不是穿大礼服衣冠整齐的中西绅士所有的德性。

应当设法到苗地去看一看。

问题到了以后阿丽思是不是一个人可以去同苗人接近。

事实上这是不行的。她不能用小费来问路了,也不能用“我是英国人”那种话来问路了。傩喜先生的老友哈卜君在他大作上,提出送小费的常识,却只能适用于中国大都会,苗疆乡僻可不成。他们苗人知道发洋财的意义,是从一个洋人手上攫到一笔钱,这钱如天赐赏号一样,只不过一个通俗的梦,比鸡下金卵的故事还来得更荒唐不经,所以真的洋财他们是不能接受的。你是英国人,想吓他,他也不怕,因为他只信菩萨。他们的巫师,除了说妖怪洞神应当尊敬畏惧外,还不曾说过外国人也有妖怪一样法术的。

没有人引路,那又怎么成事呢?

到了非要人引路不可的地步,那一个吃着汤圆的他,自然应当让阿丽思再要求一次,把陪去的理由说出,就好好的答应下来了。

我们把一些不重要的业已明白的事情,且节略过去,看他们俩到新鲜地方去见到的是什么情形。

……

随了一群作生意的商人,走到石牌溪。石牌溪是一个场,五日一场卖生熟货,这里苗子多#N多。好象苗子因为是不咬人的东西,很容易管理,所以这里一切交易以外还有一个地方作奴隶的买卖。一面是从各处大城来的人贩子,一面是携带儿女的父母,(这些作父母的到这场上来卖一个女儿,便可以换两只小猪回去。)两方面各扛有大秤,秤杆用梼木作成,长的象小桅,杆上还嵌有铜星,非常美观。在苗人方面,多数还是那小奴隶背着大的铁秤锤;(也正因此才显出是强健的无疾病的奴隶!)还有经纪,才真可以称作名人要人,值得佩服!他们那公正不阿,那气概与魄力,那责任,说他不比一个县知事重要,那是不行的。遇到两方面对于秤上有争持时,他那从中取利的手腕,这才干,是更应在一个县知事的才干以上的。

奴隶的父母长辈,把奴隶从各处地方带来,将奴隶放在自己身边,(这时是不必用绳索牵拥的)尽人看货。作这样买卖的城中人,总不是全然外行的。他们知道一切的方法,才不至于上当蚀本。他们在秤上全知这用二十两作一斤的大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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