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短篇小说选

作者:李碧华

我喜欢狐狸精。天下间的男人,除了洛克逊,谁会不喜欢狐狸精?——特别是本人这种类型,受妻钳制日久,更是蠢蠢欲动。

我叫ALAN TAM.这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名字。虽然在我改名ALAN时,还是书院仔,就是邓光荣还在演“学生王子”的年代,当年,ALAN是十分流行的。

我的中文名字更劲,叫“冠文”。

老实说,我比许冠文英俊。眼睛较大,脸型较长,肚腩较小。——我只患“轻微肚腩症”。故也算得潇洒。

我很满意自己叫“冠文”,虽然,到银行签名、有外电来找、甚至被介绍于陌生朋友时,他们总对我连名带姓“谭冠文”三字,展露一阵不大看得出来的隐忍的笑意。

当我三十风气的时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岁,这样,我便有一大把时间好从头再来,如今我卅五岁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岁。每隔五年就节节退让,心中壮志未酬,总觉有点欠缺。

我当然不想“如此而已”。

“医生,我记不起我是谁?自下而上仍什么目的?上帝有什么用?钱有什么意义?我每天起来,只觉整个世界对我不起。医生……你快乐吗?”那廿岁的女病人,灰色少女,一星期两次,不停地向我倾诉她的不快乐。问一些得诺贝乐奖金的学者也答不出来的问题。我欢迎她提问,要是答不了,下星期还可继续。此乃本人的营生。

游目至办公桌上,一帧家计会拈来宣传样板的照片:“我妻、子、女”,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间中,也有病人躺在那儿,身心不忿:“医生,我受不了!天天早起都要与一个披头散发的黄面婆一起刷牙……”

“你看惯了,老婆并不那么丑样。”

“她用什么牙膏,排牙都一样黄!”他说,犹有余怒。不管我的开导。

——我就没有同感了。因为,每天清晨妻比我早起,打扮妥当,容光焕发。早餐天天更换款式。当我刷牙时,只自惭形秽。

“冠文,今天换了新牙刷,与新毛巾衬色。”她总是兴致勃勃,头头是道,生生不息。

我就恨她这点。哼,要是可以出轨……。

“……我真的想出轨。烛光、红酒、美人。浪漫一次半次,不上身的。”我在电梯口与老友史泰龙闲聊:“天天都一样闷。在家,只有老婆讲;在办公室,只有病人讲。我怕我的心理也有问题。”

“谭冠,你不快乐吗?”这小子嬉皮笑脸:“要晓得利用时间,好日子有限。”

“难怪你近日生意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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