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的人

作者:约瑟芬·铁伊

他走向角落的位子时,金绿辉映的餐厅里一半座位空着。马索逮到机会跟他聊个没完。探长这件案子似乎有进展了? 这当然,格兰特探长向来不负众望。仅凭一把匕首就可以拼凑出整个人!(除了最早版的晨报外,全英国的各家报纸都已经刊载缉捕嫌疑犯的告示。) 这事让人有点害怕。如果他,马索,在上前菜时顺便附上一把吃鱼用的叉子,是不是可能表示他左脚拇趾上有个鸡眼? 格兰特拒绝做任何福尔摩斯式的演绎,“我们通常把这类小过错解释成罪犯正在热恋中。”

“这么看来,”马索笑道:“我敢说格兰特探长看得出我犯了什么罪。”

“哦? 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格兰特问。

不,马索喜欢开这种玩笑,但他的妻子却是个出名的严厉女人,格兰特很清楚。

“有一天,我遇到一个在你餐具室工作的员工。”格兰特说:“叫乐高得,是吧? ”

对,乐高得·哈乌。这小子挺不错。很帅吧? 尤其是他那棱角分明的轮廓和那双眼睛! 有人找他去拍电影,但是他不为所动,他以后准是餐饮旅馆这行的佼佼者。

如果马索真是个伯乐,那哈乌就会是匹千里马。

一位刚到的客人坐在对桌,马索轻松和蔼的神情像飘落至湿漉漉的人行道上的雪花一样瞬间隐没。掩抑起先前的肆无忌惮,马索以恭敬的态度聆听格兰特点他最喜欢的五道菜肴。格兰特大快朵颐了一番。喝完最后一杯咖啡走上街,他发现时间还早。史翠德的傍晚和白天一样绚丽拥挤,最后一批返家的人潮和提早出来找乐子的人焦躁地挤在人行道和马路上。他沿着俗丽的人行道慢慢朝查林十字路走,商店橱窗里里外外的灯光闪烁变幻着。玫瑰色、金色、钻石色,鞋店、服饰店、珠宝店。

过了宽阔的人行道走到一段旧夹道,先前簇拥成一团的人群逐渐疏散开来,男男女女各自踽踽独行。走在格兰特前方几码远有个人转头似乎要看靠站的巴士是几号。

他的眼光落在格兰特身上,橱窗里一道钻石般耀眼的光照着他,使他面无表情的脸突然变成一张恐怖的面具。顾不得张望左右来车,他毫不迟疑地冲向马路中即将离站的巴士前面。格兰特被轰然离去的巴士拦截下来,但在它摆动车尾前,他紧随着那人从人行道加入到那团紊乱的车流里。身陷车阵里,他的眼睛比审视那把匕首还锐利地盯住逃走的身影,他心想,“在逃离德国佬的魔掌四年之后,就算被碾死在巴士轮下,也没什么好怕的。”一声尖啸传入他耳中,他赶紧避开,一部离他不到几英寸的计程车擦身而过,惊魂甫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闪过一部黄色跑车,却瞥见一个飕飕转动的黑影出现在他左肘的位置,他知道那是巴士的前轮,往后使劲一跳。这时,他右手边又来了另一辆计程车,他在巴士急驶而去的当儿,又撤回原地。

前面一码处便是安全的人行道,他迅速朝左右一瞥,发现他要找的人正神定气闲地往贝德福街走去,显然是没有料到格兰特会当机立断地决定直追不放。格兰特在心底点起一根蜡烛,希望上帝保佑他平安穿越马路。难得上街闲晃的他,竟然和他的猎物相隔不到咫尺。那人站在贝德福街前四处张望。格兰特想,我就知道我没猜错——他真的是因为看到我而受到惊吓。格兰特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证实那人的确是高颧骨、肤色黝深和下巴突出,就如他对男人的左手食指或大拇指上有新伤疤一样确定。

两分钟之后男人回过头来一——但并不仓促。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仅仅心不在焉地瞧了一眼。两分钟才回一次头,说明他十分谨慎。又过了两分钟,他消失在贝德福街街底。格兰特拔腿就追,却眼睁睁地看着瘦长的身影突然没人另一条街里,而街上连个能指出男人去处的人都没有。他折回街角,自责跟丢了猎物。格兰特打定主意,如果他一直勇往直前,就算是天涯海角也会找得到。怀着期待前面就是断崖的心情,他振作起精神沿着街道的右侧往前走,眼光机警地搜查着所有可隐藏之处。当最后还是白忙一场时,他开始不安,一股遭人愚弄的的感觉油然而生。他停下脚步,往回看。就在他这么做时,史翠德街底有个人影从街道另一边的店门口闪出,即刻又消失在大街拥挤的人群里。格兰特重回史翠德搜寻了三十秒,却已不见男人踪影。巴士来来去去,计程车在路上游晃,整条街上上下下的店面还在营业。

选择这里溜之大吉倒不失为上策。格兰特咒骂着,在他诅咒的同时脑中还想,这家伙干净利落地摆了我一道,我咒他将遭遇到比要我还要惨的下场,这次算自己运气背。他第一次觉得和报纸合作愉快,让这些媒体可以随心所欲地向民众发布缉捕嫌疑犯的告示。他在街上流连了一会儿,以搜寻的眼光扫视每一间他经过的商店,但并不抱期望真能找到什么:最后他驻足在一问偶尔光顾的店门边阴暗处,静候着男人在认为威胁解除的时候再度出现。由于一名恰好看到他的警察穿过马路,好奇地想知道他究竟在等谁,格兰特只得走到明处向这位直赔不是的警员解释状况。认定要追的人已经逃跑了,他准备打电话回苏格兰场。在被男人愚弄之后,他的第一个冲动就是要调一队人马到史翠德来,但从人车熙攘的交通状况看来,任何人此时即便是开快车从河堤大道赶来,等到了这里,他要抓的人可能早逃到高德绿原、坎伯威尔或爱勒思翠去了。格兰特只有无奈地打消这个念头。

现在召集警力为时已晚。

打电话向苏格兰场报告完,他缓步走向特拉法加广场,精神抖擞。一个小时前,他愤慨地数落自己到了词穷的地步。他要缉捕的人离他仅六码远,而他竞让煮熟的鸭子飞了。好在案情即将拨云见日。他仔细回想,但他回溯整个过程时想过头了——想得太远——以致回到刚开始的时候。他现在十分确定黎凡特人还在伦敦。这是案情空前的进展。嫌犯的描述在前晚被警方公布以后,就没有办法离开伦敦。他们必须仔细过滤全英国各地传来的报告——格兰特对这些缉捕凶嫌的报告很有经验——可能还有从欧洲大陆传来的讯息。假使当时在史翠德没有机会碰面,男人可能会为那惊险刺激的一刻欣喜若狂。现在他们已经知道他人在伦敦,就可以集中警力。

他也许会在路上甩了他们,但他不可能有别的办法,格兰特看到他甚至没钱到哪个熟识的车行去租辆车。没钱只会对他不利——虽然没钱并不能阻止他去他想去的地方,但会让他出入时格外谨慎。奇怪的是,当整条街都被清查过,他居然还赖在原处不走。格兰特深深了解伦敦人坚持住在自己熟悉的城市里的执着。这个外国人的行径正如下水道里的老鼠,躲的功夫比跑来得好。虽然凶嫌的描述还未广泛地发布出去,但并不表示警察不会注意到。在这种环境下,得有过人的胆量和勇气才敢去面对验票员或船上的工作人员。嫌犯还藏身在这个城市里。从现在起,他会被加强巡逻的机动警察部队牵制住,能再次从警方手中溜走的机会是微乎其微。

更何况,格兰特见过他。这是案情的另一大进展。下次格兰特要是再碰见他,他绝对插翅难逃。

黎凡特人在伦敦,死者的朋友理当也在伦敦;黎凡特人可以被指认出来,那名友人可以顺着银行券的线索找出来——照马索的说法,案情确实有进展了。在圣马丁街巷尾,格兰特记起今晚是《你难道不知道? 》的最后一场演出。他得先去瞥一眼再回苏格兰场。他现在思绪运转流畅,苏格兰场安静的房间反而静得会逼疯他,他从来无法待在那里面好好地想事情。人潮汹涌的大街上意外的惊喜,黎凡特人在某处安排了一些激动的暴民,都比硬待在与外界隔绝开来的房间更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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