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警官

作者:卓牧闲

   公安机关是准军事化管理的政府部门,局长的命令就是军令。

  军令如山,一刻不能延误。

  早上6点37分,前丁湖派出所长、现水上派出所长老唐,组织民警驾驶两条装有警灯、刷有公安字样的小汽艇,从蜿蜒曲折的内河航道,经团结村三组闸口进入柳下河,提前23分钟抵达柳下河大桥下的临时码头。

  从现在开始他正式加入“4.19”专案组,兼任专案组副组长,不过接下来该做什么,要听编制尚未解决的高长兴指挥。

  分局民警、联防队员、治安员再次倾巢而出,家里只剩下韩博、教导员陈兴国、打拐中队指导员王燕及刑警中队指导员邱光辉。

  “韩局,你看看行不行?”

  邱光辉不是不参加行动,是有其它工作,拿来一份王燕刚帮他打印出来的认尸启事请局长过目。

  要登报的!

  关键老百姓谁看报纸,谁又有闲钱去订报纸?并且这样的启事不会刊登在显目位置,不会刊登在发行量大的报纸上。

  韩博对把认尸启事登在连刊号也没有,一周只发行一次,发行量实在少得可怜的《思岗报》上,到底管不管用实在没什么信心。

  不过这与单位遗失营业执照、司机丢失驾驶证必须登报挂失一样,属必不可少的程序,刊登一下比不刊登好。

  接过一看,很简洁。

  抬头:《认尸启事》

  内容:1997年4月19日晚,柳下河南港市思岗县良庄镇段(安乐市新庵县柳下镇段)河面发现一具无名尸体,死者系女性,年龄18岁至30岁之间,体态较瘦,身高一米六三,长发,上身穿黄色衣服,左耳垂下有一颗痣。

  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从4月1日开始与家人、亲友、单位失去联系,并与死者年龄体貌相仿的情况或线索,知情者请速与邱警官联系。

  落款“思岗县公安局良庄分局刑警中队”,联系人邱光辉,电话留了两个,一个刑警队办公室座机号码,一个是分局报警电话。

  没配照片,太吓人,刊登出去会把读者吓坏的,报社也不一定让登。

  韩博想了想,放下启事说:“邱指,不光我们思岗要登,新庵一样要登。最好复印几百张,在新庵、柳下、梁湾、柳北及我们良庄等周边地区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张贴。把网洒大一点,看能不能搞清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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