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斑

作者:饶雪漫

末日没有来,我依然有故事可讲

坦白一件事,写完《离歌》终结以后,我很坚定地觉得,我不会再写小说了。

我已经讨厌那种已经成为习惯的叙述。它让我对自己的文字彻底失去了新鲜感。在2012真正来临之前,我可以去过一种自己想过的生活。

我已经写了近三十年,五十余本书,无论如何,够了。

我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这件事,是因为我骨子里其实也有恐慌,我担心自己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因为老了,写不动了。我得为自己留有余地。还真是这样的,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发现我的记忆力开始明显衰退,记不得朋友的名字、电话,记不 得明天必须要做的事。每天要找五到六次手机,火车票刚拿到手里,就不知道被我塞到了哪个地方。更明显的是,我说话开始颠三倒四,比如让饶小坏做作业的时候把头抬起来一点,我会说成“做电视的时候把作业抬起来一点”。

这种话,估计只有外星人才能讲得出吧。

我肯定需要休息。

所以,很长一阵子,《雀斑》—直都只是我电脑里一个干巴巴的标题和仅仅两万字的文字。它也曾经变成过五万字,但删回原样,我只花了两秒钟。

我不想写,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12年春天来临。好像一夜之间,我饱满的情绪得已归来,我终于有兴趣重新在电脑前坐下来,把一个差点忘掉的故事,重新写下去。

值得欣慰的是,如往常一样,在倒计时必须交稿的前一天,我交出了全稿。G38次镇江开往北京的高铁上,我敲下了最后一行字,满意地笑了。

这一回的故事,从童年讲起,却依然和十七岁有关。写过那么多十七岁的女孩,我想你也在为我担心,这一次,我看你怎么办。

那么,看完这本小说,你是不是也替我松了一口气呢。

是的,我办到了。我的阙薇,我的维维安,她们和以前的任何一个女孩都不一样。若你认同我的观点,那么,请允许我小小的骄傲以及自豪。

现在回想起来,十四岁的时候,我是一个诗人。

那时候的我写了很多的诗歌,写满了一个又一个的本子,诗的内容我全都不记得了,但我记得诗的标题,叫《黑天使之梦》。

很好笑吧,可是那时候,我觉得它们文艺得都快挤出水来。

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会选择写作作为自己的职业,我答不上来,我要是回答,是因为一些梦境需要表达出来,你一定会觉得我在糊弄你。

可是阙薇,她就是从我梦里走出来的,金黄色的麦田,抱着白色猫的少女,她的眼神很干净也很坚定。她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只要我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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