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意义的生活

作者:许佳

最有意义的生活 - 高考前十三个月

五月二十七日之重大事件:活到今天,我发现我要开始学做人了。

在这之前,其实B老早就对我说过十万八千次了。她说:“解颐,你是真的也好学学做人了。”她说这种话的语气,让我觉得她活像我的妈。从前A也说过自己像我爸的。这样一来,A是我的爸,B是我的妈,我们三个人就组成了一个幸福家庭——我每次把这美好的想法透露给A,他都会很快、很响地反应道:“哦——哟!”过了一会儿,又同样地来一声:“哦—

—哟!”我说:“干什么?”他说:“什么?不干什么。”他的脸于是飞快地红了一红。我说:“你脸红!”他很镇定地两手紧插在裤袋里,说:“我脸红是有预谋有计划的,有什么稀奇。”

言归正传,B每次要叫我“做人”,我都说:“做了十几年了,吃饭睡觉,什么稀奇?”B就耐心而严肃地教导我:“你不要搞!”我就不搞。B又说:“我说的做人,是非常实际的。就是在世界上,在这社会中,如何生存,如何站住脚,站稳,站舒服。”她这样说,就好像是吃准了我没有站稳站舒服。我只好不响。

五月二十七日,我在理书。我把每一本书从书架上取下来,翻,穷翻,翻完了再放回去。后来我拿出来一本英汉词典,是B送给我的,我于是就想到B了,再就想到B要我学做人。我就思考:B凭什么这样要求我呢?

B的名字叫刘舒美,跟一种“Sweet Memory”的美国贺卡的中文牌子同名,我们就“舒美”“舒美”地叫她。她这个人做事桩桩顺利,人又好,又会做人,老师同学家长都把她当宝一样,拥护得不得了。我站在书架前面,把B送我的词典翻来翻去,想想B倒的确很好,我是一样也没有她好,可见我是要开始做人了。

我个人认为,我在五月二十七日做出的这个决定对我来说是非常伟大、具有历史意义的。这么伟大的决定,假如没有第二个人分享,就太可惜了。我就在书架前默念:襄没城,来电话。襄没城,来电话。这样,A果然来电话了。

我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决定告诉了A。A问我:“你怎么那么听刘舒美的话?”他对B总是很不客气,连名带姓地叫。我说:“我又没有说是舒美叫我的。我是自己觉悟而已。”他在电话那头用鼻子出气,我听得清清楚楚。我还听见马路上汽车开来开去的声音,好像还有一个人在讨价还价:“二十块,卖不卖?”我说:“你在马路上啊?哪条马路?”他说:“不要管。说出来你也不认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意见。你不要总是跟刘舒美在一起。”“干吗?她有什么不好?”“她蛮好。不过你就是不适合跟她在一起。”我笑起来:“那我难道适合跟你在一起?”他那边那个人还是在讨价还价,态度强硬地喊:“二十块,就二十块。”卖主却没有反应。A答道:“你是宁愿和我在一起,也不要和她在一起——你不要用鼻子出气。我这里听得清清楚楚。”我想笑,却笑不出来,只好说:“我笑死扩。”“你笑死也不要听她的话。听了没用,懂不懂?”他说。我气起来,说:“屁!”他大声叹气:“哎呀,你不要屁屁屁的呀……”还没来得及说完,电话里“嘟嘟”地响起来,没几下,就断了。

我还是很气,把电话听筒一扔,倒在沙发上看天花板。天花板是雪白的。我明知它被粉刷得很平,可总是觉得看起来有点凹凸不平。我搜寻着想象中凹凸不平的地方,越看越气,越气越心痒,恨不得马上跳上去、飞上去,用一种随便什么方法上去,把它们统统填平。不过我再笨再笨也知道,一个地方填平了,就肯定有另一个地方凹凸不平起来,这样一来,我就只有一刻不停地填,直到累死到万世不得超生为止——这种道理简单得即便是一个白痴用脚指头想也想得出来,真叫人耻于称这种道理为道理。我就是一个只懂得这种道理的人,我这种人确实是只配给像A或者B的人教导、训斥、栽培、修理、批判、改造,等等,等等。

他们都是有丰富理性的人,他们的每根头发都是一只理智的舵,指引他们勇往直前。我是连屁的理性也没有。(A又要叫我不要屁屁屁——我连这点理性都没有。)B叫我学做人,A叫我不要跟B在一起——他们都充满智慧,都是正确的。我呢?我明知道有许多题目该去弄懂,有许多概念该去背熟,有许多笔记该去整理,有许多道理该去领会、吃透,直到滚瓜烂熟,直到学会做人或者学会不听B的话,而我就是不在状态。我情愿这样盯牢天花板,像一个原生动物一样无所事事。我是歇斯底里地不在状态。所以他们都比我思路清晰,比我行动敏捷,比我生活充实——总之,比我好就是了。

像B,她就是比我好的典型代表。我的父母都对她推崇备至,总是要她“教育教育”我,好像把我卖给她了。他们认为B比我聪明,比我能干,比我刻苦,比我懂事,比我会做人——连穿的衣服也比我好看。我想我现在跟B这么好,很可能就是由我的父母一手造成的。大概他们认为,即便我一无是处,交了这样一个优秀的朋友,也是一个值得夸奖的优点。我发现小孩确实不该去捉摸父母的心思,因为一捉摸就会以为他们居心叵测,那还怎么让他们养着、照顾着、差来差去、教育来教育去呢?的确,的确。

B这个人对任何事都有明确的观点。比方有一次,她说:高中生的爱情是最纯真的,到大学里,就要考虑前途、事业、经济负担能力等等,就不那么好了,可是高中里谈恋爱,因为人不够成熟,就很难成功,所以她宁可留到以后谈。她说的时候,就像她已经上过八十次高中、一百六十次大学一样。我听了,就问她,那么,什么时候的爱情是既纯真又成熟呢?没有吗?她很以为怪地瞄瞄我,说,这种问题,也就只有你会问出来。本来我还想问,难道恋爱是想谈就谈,不想谈就不谈吗?看到她根本不屑回答,也不好意思问了。我不问,她就请我吃了一份冰淇淋。

至于A,他是从来也不请我吃什么冰淇淋的。他总是带我去吃小摊上的臭豆腐干、油墩子、羊肉串一类东西。吃完了,他会很负责地告诉我,这个油已经用了九九八十一天,这个羊肉里也许有细菌,这个冰糖葫芦的山楂是用洗脚水洗的……然后问我,好不好吃?我说,嗯,蛮好。他就得意洋洋地,脑袋打着圈子说:“所以说,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总是脏一点的。懂吗?”我说:“哼,毒害少年儿童。”说是这样说,因为吃了父母禁止的东西,我开心得要死。和A在一起,总是开心的——做坏事,怎么会不开心?

A和B,那么不同的两个人,都非常聪明。A喜欢说:那么你想怎么样?而B喜欢说:喏,你应该怎么怎么样。A总是把跟我在一起当成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而B为了我好,言传身教给我许多道理,可惜全让我忘光了。奇怪的是,他们两个人都在争取我,都好像非把我拖过去不可。五月二十七日,和A通完电话,我强烈地感觉到这一点——我立刻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被重视的快感。

不久以后,我和A有了一次谈话的机会。

是星期六。自从上了高二,学校每个星期都叫我们“从双休日中拿一点出来”,测验。于是我们就拿了一点出来——确切说,是一上午。每个学校都这样:该起劲的时候么拖拖拉拉,不该起劲的时候么一天到晚打我们私人时间的算盘,不要脸。那个星期六,破例没有测验。给我们开了个年级会议,说大家就要升高三,大家有没有考虑过选文科选理科的事情啊?“3+1”选什么科目考虑过没有啊?明年高考的严峻形势展望过没有啊?等等。要我们赶快回家跟家长商量,决定“3+1”的科目,准备战斗。意思就是说,要分班了。再说清楚一点,就是大家要各奔东西了。

理书包准备回家的当儿,A走过来,问:“带你去我的小学,好不好?”我看看他。他的脸色灰扑扑的,不是很健康。我说:“好。”点点头。他问:“你不感兴趣喽?”我说:“好好好!”总是这样:你假如不表现出一种欣喜若狂的姿态,人家就以为你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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