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暮雪

作者:匪我思存

莫绍谦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和悦莹正在店里挑衣服。这城市的气温还没有降至20℃,当季的新衣却早已经上市。衣架上错落的长短新款,一眼望去许多绒绒的皮草,好似草原上秋膘滚滚的肥羊。衣服不是肥羊,买衣服的才是肥羊。那个Jack彬彬有礼的跟在我们后面,只有当悦莹拿不准主意的时候才趁机轻言细语:“这款红色非常配你,搭上次那件烟灰色开司米,一定会很漂亮。”Jack有一把动听的嗓子,仿佛上好的小提琴,每一次拉弦按下去都能响起迷人的颤音。说起中文来有一种外国人特有的咬字不准,平卷舌不分,更像透着磁性。悦莹被他灰绿色的眸子一瞟,就像丢了三魂七窍,眉开眼笑答应去试衣。

当Jack遇上Rose,就算是泰坦尼克也会被冰山撞沉了。刘悦莹的英文名字还真叫“Rose”,她十岁那会儿看了《泰坦尼克号》,就给自己取了这番名。立志有朝一日要在豪华邮轮上遇见自己的莱昂纳多,两人站在船头比翼双飞:“I'm the king of the world!”

一眨眼十年就过去了,双十年华的Rose还真遇上了Jack。所以今天悦莹死活拖着我来这店里看衣服,主要是看帅哥店员Jack。说实在的,这Jack长得还真是不错,洋鬼子我也见多了,这么帅的洋鬼子还是很少见。用悦莹自己的话说:“我一看到他那双灰绿色的眼睛,我的心就扑通扑通的跳。”

我白了她一眼:“哪天你的心要是不扑通扑通的跳了,你就已经死了。”

悦莹就恨我:“你怎么一点儿浪漫的细胞都没有!”

悦莹确实是个浪漫到细胞里的人,所有的言情小说她都看过,大一刚进校门那会儿,她和我去租书店,环顾四面书架,独怆然而涕下:“还名牌大学呢,这些我全看过了啊,老板,有没有新鲜点的?”

后来悦莹压根就不去租书店了,天天泡在网上看原创,只要没课,成天就在床上用她那轻薄小巧的MBA看连载,没几个月她又把MBA换成MBP,丫说看得眼睛太累,只好换个大点屏幕的。我曾经鼓动她自己写小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她都看了不知道多少言情小说了,一出手还不得把什么悲情天后都给挤兑死,结果丫根本不屑一顾:“自己写多费劲啊,我充1000块VIP,看遍整个原创网,犯得着自己去写吗?”

差点忘了丫是暴发户的女儿,这话可不是我说的,是她自己说的。提起她爸她就一口一个“我那暴发户的爹”,她爹是真有钱,真暴发。她二十岁她爹送的生日礼物就是一架直升机,不是遥控玩具,是由专业飞行员驾驶的那种轻型直升机。丫收到这礼物的时候还挺高兴,兴冲冲拉着我去搭了一回。轰隆轰隆在天上飞了半天,差点没把我给吵死,想跟她说句话两人都听不见。下了直升机她就叹气:“我小时候最爱看小说里写贵族学校,男主角搭直升机上学,降落在校园草坪上,一迈腿下来,哗!一见钟情。”

她愁眉苦脸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惺惺作态:“谁知道直升机这么吵,能在上头谈情说爱吗?”

我都无语问苍天了,上次她还骂她爹暴发,说他买悍马跟买白菜似的,专挑帮子长的,一点品味都没有,还是用她的话来说,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

刚陪悦莹走进试衣间,我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很独特的旋律,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革命歌曲的铿锵有力回荡在装璜奢豪的旗舰店里,简直有一种不伦不类的滑稽。我慌慌张张在包里掏手机,越着急越掏不出来,那手机越唱越大声。但名店就是名店,Jack和另一位帅哥店员屈膝半蹲,专心替悦莹扣好最后一颗扣子,仿佛对我包包里稀奇古怪的铃声充耳未闻。

终于把手机找着了,我都出汗了:“喂!”

莫绍谦大约刚从机场出来,一贯低沉的声音里难得有丝倦意:“在哪儿?”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在外边跟朋友买衣服。”

“回家。”

电话嗒一声就挂断了,悦莹还转来转去顾盼着落地大玻璃镜中的自己,衣服颜色红得非常正,仿佛夏季烈日下的虞美人,浓艳得几乎要透出光芒璀璨。她问我:“好看吗?”

我点头,价格超过六位数的昂贵华衣,能不好看吗?

悦莹说:“这颜色你穿才好看,你皮肤白,穿这个肤若凝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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