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重生之纨绔千金

作者:殇蝶儿

   带着一大袋的好吃的回到宿舍,靳新一见到温晴就扑了过去,像个摇尾巴的大型犬科动物,那硕大的体型和卖萌的表情实在是很有趣。

  “沈青,我真是爱死你了,要不我以后从了你吧!”说着靳新还不着调啃着鸭脖子,湿漉漉的眼睛满怀期待的看着她。

  “别,你这货得多少钱能养的起啊?可给我省点心吧!”温晴撇了撇嘴,坐在书桌边拿着书就看了起来。

  靳新故意吃得滋滋带响,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温晴对书本的兴趣,最后这吃货干脆埋头大吃。

  温晴看着手上的书,这些通信工程专业的知识对她来说十分陌生,跟上辈子所学的专业根本是八竿子打不到,但是感谢重生后老天依然给了她一个聪明的大脑,而且比前世的自己是好太多了,书本上的东西过目一遍就能记得个七七八八,而且融会贯通的脑袋,好像塞再多的东西都塞不满,虽然沈家书没有明确告诉自己该怎么做,可是她知道,无论怎么走都是要走一条最强的路,而论兵种,最强的永远是陆军,只有占领了陆地,守卫住陆地才能算是胜利,而陆军中最强悍的当属飞鹰特种兵部队,那里是单兵最强的优质部队,更是每个作为军人最向往的所值,证明自己,那就一定要加快自己的步伐。

  目前所在的信息工程大学可谓是国内首屈一指,但是如果想走那个路的话,就不能再继续留在这里,所以一个决定已经在她的脑海中形成。

  “沈青,歇会儿吧,看得不累啊?”靳新凑过来拿掉了温晴的书,对他这样太子爷来说,上学不过是个形式,只要毕业证拿到手再去基层锻炼个几年,然后提干是顺理成章的事,一步步绝对要走的比其他人快,所以他们这类人也早早的失去了那种军人的热血和豪情。

  温晴看着靳新,实际上她很喜欢这个朋友,靳新是个很情商很高的人,很容易和周围的朋友打成一片,而且他也特别仗义,让每个结交了他的朋友都觉得自豪,但是这样的人也是高傲和无情的,做他朋友充满压力,要想不被影响,不被觉得自己卑微还真是不多,所以最后在学校里就剩下了她,如此友情更让彼此觉得珍贵。

  “新子,你想过以后要怎么走吗?”纵容着他收起他书本丢在一边的霸道举动,笑着引导道,作为朋友,作为自己为数不多的好朋友,她希望能通过自己早熟的灵魂,让他在以后也少走点弯路,走的更顺畅。

  靳新头一歪,懒洋洋的看着温晴,这个他眼中无关性别的漂亮男孩,是的,最初吸引自己也是因为她出奇漂亮的五官,当然视觉的美丽对于看过了花花世界的他来说,已经是次要的。听说这个人,人后好奇的去了解,最后竟然不知不觉走到他的身边,甘愿想从前别人追随他一样,追随着沈青,低调生活,高调做事,极聪明的人却从不现弄,身上带着一种上位者的思考模式和风范,这就是他吸引他的人格魅力。

  今天的话有些正式,以他的脾气,关于这些的话他早有答案,可是今天沈青问起,他反而觉得需要思考一下,而不是草率的敷衍了事,那是对沈青的尊重。

  思索了一会儿,“沈青,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问,但是我既然来了这里以后就必定会走上这条路,估摸着会干一辈子,虽然我抱怨过,也不想来,可是到了这里,我还是觉得这条路没错,而且能认识你这个知己,我特高兴。”

  “新子,你这想法也太平庸了吧,又不是七老八十了,怎么连个冲劲都没有?你知道我想去哪里吗?”说起着温晴的眼睛闪烁着晶亮的光芒。

  “那你说说你,我看你能比我出息到哪去?”

  温晴神秘的说道:“在东南有个陆军军校知道吗?每年那里都往飞鹰输送大批的人才,我——沈青,要去那里。”说着手指在指向了东南方,夕阳下的金光映衬在她的身后,仿佛披着一道金色的华服,豪情万丈的站在指挥台上,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靳新呆住了,那个地方他太清楚了,那可是他家老爷子常挂在嘴边的地方,一提那个地方都带着骄傲,恨不能把自己削尖了塞进去,那里出来的个顶个的兵王,名目其实的兵王!

  他能不想吗?他也憧憬过,可是现实是很可怕,从小就身体素质就不高,虽然到了军校还能适应,可是如果真的要去那里,那堪比登天,尽管如此,他还是被温晴的决定吓到了。

  “你才多大啊?就你这小细胳膊小细腿的到别说去飞鹰,就是到了军校也得让人把腿弄折了。”当然他绝对不承认刚刚自己竟然在嫉妒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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