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十七(212年)正月,五十八岁的曹操从关中回到邺县,此次由他亲自指挥的远征取得了大胜,邺县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四年前赤壁之败的阴霾逐渐被冲淡。

远在许县的献帝刘协下诏,赐给丞相曹操三项特权: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关于它们的具体内容,在本书第一部中已作过介绍。

按照礼仪,大臣朝见皇帝的时候旁边要站一个司仪官,把大臣的官衔和名字都喊出来。比方说此刻曹操去见天子,司仪官就要喊:“武平侯、丞相领冀州牧曹操,参见皇上。”然后曹操就要跪下来高声说:“吾皇万岁、万万岁。”“趋”是小步快走的意思,见到皇帝为表示恭敬,老远就得一路小跑过来,这就是“趋”。另外,见皇帝既不能携带武器,也不能穿鞋子,表示诚惶诚恐。

现在曹操拥有了三大特权,皇帝的司仪官喊完“武平侯、丞相领冀州牧”的时候可以省略曹操的名字不喊,这就是“赞拜不名”;老远见到皇帝也不用一路小跑,可以端个架子慢慢走,这就是“入朝不趋”;上朝的时候别人光脚板,自己可以穿鞋,而且可以佩带武器,这就是“剑履上殿”。

这种无聊的形式主义却是那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获得这些殊荣的人定然是人臣之极,纵观整个中国古代历史,拥有这些特权的人并不多。

献帝同时下诏,割河内郡的荡阴、朝歌、林虑三县,东郡的卫国、顿丘、东武阳、发干四县,钜鹿郡的瘿陶、曲周、南和三县,广平国的任城县,赵郡的襄国、邯郸、易阳三县,以上共十四个县,都归划魏郡管辖(以益魏郡)。魏郡原来已有十五个县,已属大郡,现在辖区的县有二十九个之多,成为天下第一超级大郡。

这件事应该是在曹操主导下进行的,其背后一定有着更大的深意。果然,这一年十月,担任丞相府参谋长(军谋祭酒)的董昭突然提出了一项建议,搅动了邺县和许县两地的政坛。

作为曹操事业矢志不渝的追随者和最坚定的支持者,董昭多次在关键时刻为曹操立下大功,深得曹操的信任。作为非汝颖出身的士人,董昭地位虽然不是特别高,但在曹操心目中他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

董昭的建议是恢复秦汉之前的五等爵制(宜修古建封五等),由天子封曹操为魏公,同时赐曹操九锡之礼。

五等爵是指公、侯、伯、子、男五种等级不同的爵位,公爵为最高,男爵最低。在秦汉以前实行的就是这样的爵位制,它们都是世袭的,有了爵位才能被称为贵族,享受不同的特权。

世袭制最大的毛病就是不能奖勤罚懒,有点吃大锅饭的意思。到了秦朝,为鼓励大家英勇作战,世袭制被改成了军功制,爵位不仅可以世袭,也可以依靠军功取得,同时爵位还被细分成为二十级。这一招很管用,士兵们在战场上不怕死,心里就是有这个东西在支撑着。汉朝因袭秦制,爵位同样分为二十级,最低的一级也就是第一级叫公士,第二级叫上造,到第十九级时叫关内侯,第二十级也就是最高的一级叫彻侯。

汉武帝刘彻当皇帝后,为了避讳,改“彻侯”为“列侯”。列侯又分为三个等级:亭侯、乡侯和县侯,一般来说,爵位到了县侯这一级,也就到顶了。

与秦汉以前爵位制不同的是,汉代的爵位没有“公”这一级,却有“王”,在春秋战国时代,“王”是唯一的,即周天子,周天子之下有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等这些“公”。秦汉以后有了皇帝,皇帝之下虽然没有“公”却有“王”,“王”之下是二十级军功爵位。

说起来汉代爵位体系更丰富,等级更多,但为什么还总有人想变回去呢?说起来,这都是刘邦弄出来的事。

刘邦当上皇帝后开始封了不少异姓王,如楚王韩信、赵王张敖、韩王信、梁王彭越、淮南王黥布、燕王卢绾、长沙王吴芮等,但好景不常,除长沙王吴芮外其他人都先后搅进叛乱而被杀。刘邦后来明白了,敢情打江山需要众人拾柴火焰高,而坐江山却有强烈的排他性,于是在晚年搞了一个“白马盟誓”,约定“不是刘家的人不得封王,没有功劳的人不得封侯。谁不遵守这个盟约,天下人共同征伐他(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这样虽然为刘氏子孙办了一件好事,但却断了其他人向上进步的希望。比如说曹操,无论军功还是实力,放在汉朝初年一点都不比韩信、彭越差,但也只能被封为列侯。

这就是董昭提议恢复秦汉以前五等爵制的背景。不是那一套办法更好,而是现行的这一套太不行,通过恢复五等爵制,等于废除了汉代的二十级军功爵制,进而推翻刘邦订下的“白马盟誓”。

但是,这不是小事,它要动摇三四百年来汉朝的国统,在当今天子事实上已形同傀儡的情况下,这更是一个极度敏感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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