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五月二十三日,太子李适即皇帝位,是为德宗。

新天子登基,该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治理朝政,而是服丧。

在古代,服丧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按照儒家传下来的礼法,无论哪个人遭逢父母之丧,都要守孝三年,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学名叫“丁忧”。也就是说,不管你当再大的官,碰到爹娘死了,你也得老老实实回家去丁忧三年,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写字之外,几乎啥事也不能干。

可是,这事要是搁在皇帝头上,就有点不太靠谱了。

道理很简单:宰相要是回家三年,别人还可以替他处理政务;皇帝要是三年不上朝,谁来替他君临天下?

为了解决这个不靠谱的问题,大概从汉文帝开始,就有了一个从权变通的办法,把皇帝的服丧时间从三年缩短为象征性的三十六天(代替三十六个月)。唐朝自高宗以后,都遵照这个办法执行,到了玄、肃二朝,更进一步缩短为二十七天。代宗临终之前,也在遗诏中表示,新君服丧二十七天,帝国各级官员则只需哀悼三天,“天下吏人,三日释服”。总之,大家意思意思就行了,三天后该干吗干吗去,别耽误了工作和学习,当然也别耽误了娱乐。

代宗这个遗诏显然是通情达理的,满朝文武极力拥护,都表示要坚决执行。

可是,偏偏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所有官员都必须跟新君一样,服满二十七天,一天也不能少!

这个人就是宰相常衮。

常衮是代宗晚年颇为倚重的大臣,和当时的名臣杨绾同时入相,可杨绾没多久就病逝了,于是常衮就成了独秉朝政的首席宰相。

在常衮之前,当政的人是弄权宰相元载。众所周知,元载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腐败,不仅贪赃枉法、卖官鬻爵,而且总是变着法儿损公肥私。比如当时宰相上班,中午都是留在政事堂吃工作餐的,元载嫌饭菜不好,就公然向代宗提出,每天的工作餐都要由御膳房提供,吃的东西必须跟皇帝一样,而且每顿都要准备十个人的量。除此之外,还要求朝廷给宰相及公卿大臣们发放特别津贴——每年绸缎三千六百匹。代宗虽然心里不满,但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随后,这两项待遇就形成了惯例。

常衮上台后,为了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就主动向代宗提出:“朝廷发给宰相和大臣们的餐费已经足够了,应该让御膳房停止供应膳食。”代宗很高兴,马上就批准了。不久,常衮又建议废除特别津贴,结果一下子就犯了众怒。

要知道,朝中的大臣们虽然厌恶元载,但没有人会厌恶特别津贴。说白了,当初大伙没跟着元载吃肉,至少还能跟着混口汤喝,可如今你常衮一来,就让大伙勒紧腰带喝西北风,你凭什么呀?

此议遭到众人的强烈反对,常衮只好闭嘴,此事遂不了了之。

事后,公卿百官都在背后大骂常衮,说:“朝廷厚禄,所以养贤;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资治通鉴》卷二二五)

朝廷高薪是为了养廉,你如果自认无能,对不起这份高薪,那就干脆辞职走人,何必自命清高地辞薪呢?

就这样,常衮一上台就把同僚们都给得罪了,史书对他的评价是:“性刚急,为政苛细,不合众心。”简言之就是不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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