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拯民没有认识科夫的话,他现在应该积极准备着毕业,骑着自行车穿梭在宿舍楼和图书馆之间。凭着他的成绩申请到了不错的美国学校,或许他会为了逃避母亲,在毕业后留在国外。他会有一栋不错的房子,花园里种着欧洲夹竹桃。或许他会娶妻生子,养一只狗,偶尔在妻子、孩子都不在家的周末午后,花钱找男妓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可是拯民认识了科夫。

拯民从小到大成绩优异,老师说考卷上问题的答案仿佛写进了他的血液里。拯民自己却知道,他并不是智力上的天才,而是在人情世故上有超凡的敏锐。当他看着考试题目,他脑海里立刻能浮现出那个绞尽脑汁伏案出题的人——他的长相、喜好和企图,立刻知道该怎样去讨好他。

还是个孩子时,他的朋友就是年龄至少是他的五倍的人。母亲至今依然津津乐道:五岁的拯民和邻居老头儿坐在夕阳里玩成语,老人说:“绿树成荫!”他说:“一叶障目!”老人说:“夸父逐日!”他说:“四海为家!”

拯民没费什么气力就考上了全国最好的大学。和其他乡镇级、省市级、国家级的神童一样,人生第一次握在自己手里,虚无得一塌糊涂,只好用加倍的勤勉与忙碌来掩饰自己的迷茫。

拯民兢兢业业地考第一名,逼教授给出史无前例的高分。早晨六点就起床,在学校池塘边上把一本英文词典翻来覆去地背。

他过剩的精力来源于他没有情感生活,他没有对任何女人产生过欲望——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他一直以为是母亲给了他过于浓重而热烈的爱,如同在清晨饱食了一顿,直至中午都不觉得饥饿。他乐观地想,等到母亲爱的烙印逐渐散去就好了,他就可以恢复正常。

直到他遇到了科夫。

科夫是富家子弟,在国外学了几年艺术与哲学,回国后无所事事。他和拯民认识的所有人都不同:对拯民来说无比艰巨的事情,对他来说不值得一提;拯民深信不疑的东西,他觉得非常可笑。拯民在他面前深深地自卑,因此深深地被他吸引。

第一次见面,是在传说中的世界末日,拯民的师兄邀请他去郊区,说有好几个朋友租下一个别墅举办派对。拯民一进门就看到科夫,他显然是人群的中心,很放松地坐在沙发正中,穿一件挺阔气的白灰夹克,背后印着一个扑倒的黑色人形,人形的一只手伸到了衣服的前面,惊悚诱惑。

吃完宅急送的比萨,大伙儿挤在巨大的液晶电视前撕心裂肺地卡拉OK,寻不见科夫,让拯民去找。他发现科夫躲在阳台上抽烟。拯民站在他身边,冷得牙齿发颤:“你不去唱歌?”

科夫摇摇头,说:“受不了,受不了那音乐,数字化的、电子化的,把所有灵气都吸走了,只剩下电脑里一堆脏不拉几的玩意儿。”

拯民说:“我能理解。”

科夫并不看拯民,只是笑笑。拯民的脸立刻红了,解释道:“我过去是拉小提琴的。”

科夫瞥了他一眼,继续点点头。拯民意识到科夫根本不在意,更不在意他那股妄图讨好的傻气。

科夫忽然问拯民是否知道福柯。拯民摇摇头,科夫开始介绍那个光头的哲学家,街头抗争时还小心不能脏了丝绒外套的法国人,半夜在酒吧寻欢,回来之后却愧疚地瘫倒于地的男同性恋者,那个死于极为痛切、极为强烈、极为势不可当的快感的性冒险者。

科夫讲福柯在同性恋浴室中寻欢狩猎,独立黑暗的小隔间,求爱的人或站或躺,等待着陌生人的抚摩。

拯民压抑着不安,嗤笑道:“你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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