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雀群

作者:陆天明

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韩起科就被捕了。捕前,他失踪了几小时。没人知道,这几小时里他到底去了哪儿,又去干了些什么。也没人知道,那天他到底为什么要烧这样一把火,造成那么大的祸害……我再次见到他,已是多年后的某一天了。也就是说,是他刑满释放后的某一天……

大火烧起来的那一刻,我不在现场。我早已从那个大地窝子里回到了学校。大地窝子里发生的那一幕,深深地震撼了我。我一直睡不着。高福海和韩起科这两个人的面容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烁,回旋。我自以为已经开始熟悉这二人了,在经历了大地窝子那一幕以后,我才觉出,这二人对我来说仍然是个谜。自己依然不了解他们。跟他们依然隔着好几层。他们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诧异,忐忑,惊骇,又好奇……后来就恍惚地听到了那大火的啸叫,那燃烧中的树木在噼噼啪啪地开裂,倾倒;还听到了慌乱中的人呼马嘶。等我赶到火场,天色已经微微转蓝,火也早已熄灭。整个火场在灰白色的曙光里,冒着一绺绺浅淡的青烟。没受伤的知青正慌忙地抬起受伤的知青,往场部卫生队送。路旁地头林带空地间,到处都遗落着鞋子帽子背包水壶大衣之类的东西。还有烧残的大车排子和撞坏的架子车轱辘。事故发生的第二天,韩起科就被捕了。捕前,他失踪了几小时。没人知道,这几小时里他到底去了哪儿,又去干了些什么。也没人知道,那天他到底搭错了哪根筋,居然会干出如此荒唐而又“残忍”的事情。失踪前,他好像来找过我。当时,我睡着了。在火场上忙了整整一天,接着又开了大半宿的事故分析总结会,人整个儿都累劈了。回到宿舍,脑袋刚挨着枕头,就呼呼地睡死过去了。睡梦中觉得有人在敲门。但我实在睁不开眼,手脚也酥软得一点都动弹不成。第二天,我悄悄地问小分队的人,昨晚你们谁来敲过我门了。他们全说没有。这样,我认定,敲门的就是韩起科。我想,这时间他来找我,一定感到自己走投无路了,一定是有什么“后事”要托付。也许还会告诉我一些平日里绝对不会跟别人说的事情。我怎么偏偏就在这时间睡死了呢?假如没睡得那么死,韩起科一敲门,我就醒了。在他最需要人帮他一把的时候,我能接待他一下,给他一点心理的安慰,或别的支持,后来的事情也许就不会像现实中发生的那样让人痛心了。多少年来,我真的非常怨恨自己,也非常后悔……

……立即逮捕韩起科的命令最早是传达给朱副场长的。(事情发生后,高福海完全病倒了。也可以说,精神上完全垮了。上头便责成朱副场长暂时代理他的职务,主持冈古拉的全面工作。)朱副场长担心小分队的人裹乱,在执行逮捕令前,派人先把小分队的人全都看管了起来。(考虑到那两个基干武装民兵连的人跟韩起科和小分队都比较熟识,他都没敢使用他们,而是调用了那批退伍军人来执行这个任务。)而后就发现,韩起科失踪了。找遍了整个场部,也不见他的踪迹。四处都可以见到他的脚印,但就是不见他这人。于是,没多会儿工夫,谣言四起。有的说,韩起科这狗屁孩子性子硬,就是死,他也绝对不会让人把自己抓走去坐牢的。很可能自杀了。上他的“诞生之地”第十七棵黑杨树跟前“抹脖子上吊”去了。(后来,追捕的人确实也在那棵黑杨树下发现了他的脚印。但没见“尸体”。)多数人却认为,他可能是去找他那些“狼妈妈”了。死了心的他,对冈古拉,对周围的这些“人”完全失去了“信心”。他想离开。一去不再回头了。甚至有人说,天亮前那一刻工夫,他们看到有一群老狼在他住的那口泉眼儿那儿转悠了老半天。他们还看到,韩起科那间小木屋的窗户子里当时还亮着灯。随后,灯灭了,狼群也不见了。他们还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个酷似韩起科的年轻人,背着一个包,随着狼群快速地消失在高地东侧那片起伏不止的大沙包里……

仅仅过了几小时,人们看到,高地上的那两间小木屋突然起火了。冲天蹿出的火焰足有二三十米高。朱副场长得到此报告,涌上他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小子畏罪自焚了?忙带十来个退伍军人,带着轻武器,赶到高地上,却在那这两间正燃得炽烈的小木屋跟前,发现了韩起科。他默默地站在那儿,似乎正等着他们来抓他。当时,朱副场长等人还不敢靠近他。他们知道这小子的厉害。那些退伍军人端着枪,在他身后一二十米的地方,警觉地监视着他。他好像压根儿就不知道身后有人似的,只是一动不动地冲着那熊熊大火发愣。木屋渐渐地在火焰中垮塌。飞舞的火星子像镏金的小精灵,点缀着整个天空。火焰随后就暗淡了,缩回到那暗红色的灰烬中。他这才颤栗了一下,慢慢转过身来。人们发现,他已经把自己的双手捆上了。是他自己捆上的,还是谁帮着捆上的,那就没人知道了。反正人们从正面看到他时,他的双手已经是捆着的了。用一根黑白相间的羊毛绳捆起。这是生活在高地荒原上的牧人常用的一种绳子。然后,他最后看了一眼那两间完全烧毁了的小木屋,平静地向朱副场长和那些持枪的退伍军人们走了过去……

后来在法院内部,关于他这个“自捆待捕”情节,算不算“投案自首”,量刑时要不要酌情减轻,还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另一个引发争论的问题是:到底是按成年人来判他,还是按未成年人来判。在冈古拉,有一部分人非常恨他,说,从这小子一贯的所作所为来看,他绝对超过十八周岁了,这个没人搞得清他身世的浑蛋小子肯定一直在“装嫩”,现在就得“剥开他画皮”,还他“原形原貌”,按成人来重判。不狠狠判他一家伙,“不足以平民愤”。但多数冈古拉人的心情却十分复杂。他们说,他是他们眼瞅着一点点长起来的。怎么算,今年也不满十七周岁。以往的许多事,全怪罪到一个娃娃身上,是不公平的。纵火伤人,当然应该惩罚,但他纵火的动机和诱因始终没查清。考虑到,他还“未成年”,还是应该从轻发落。但说归说,法律看重的是证据。谁也拿不出过硬的证据来证实他的出生年月。在那个人人都有一份绝密档案的年代里,去查档的审判员发现,他居然没有档案。审判员们去找高福海。高福海也愣住了,说,他没档案?不可能不可能……后来,再想了想,又说,可能的。可能的……唉……是的,那时谁也没想到过,还应该为他建一份档案。就像从来不会有人想到要为冈古拉的哪一座沙丘、哪一片黑杨林、哪一条干沟、哪一个旱獭洞、哪一片天空……建一份档案一样。在人们的心目中,这狗屁孩子就跟这些沙丘、黑杨林、干沟、旱獭洞和天空一样,既不用问其来历,也不用考察其去向,更不用记载他的活动轨迹,他与生俱来就是属于冈古拉,最后也一定会归寂于冈古拉……

在庭审中,他消瘦得厉害。他认罪。特别是当法警向他出示那几个被严重烧伤的孩子的照片时,他流泪了。但是他怎么也不回答这么一个根本的问题:“你为什么要放这一把火?”马桂花的父亲马立安找法院认真地谈过一次,他认为,这孩子一直生活在高福海身边,受其左右。而高福海,很多年来由于身处特殊环境,心态失常,情绪失控,也极大地影响了这个孩子的心态和情绪。纵火行为是这孩子在突发的精神失常状态下发生的。希望法庭充分考虑这一点,给于减轻或免于刑事处分。审判员们也找韩起科本人谈过。(当时还没有律师辩护一说。)法院要为他做一次“精神疾病”方面的检查,如果能确认他的神经不正常,那么,量刑时就可酌情考虑了。但遭到他断然拒绝。他说,我放火时是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不是精神病患者。我是正常人。审判员说,正常不正常,你说了不算,我们说了也不算,得由精神病大夫说了才算。这是对你负责。他说,我是正常人。我不需要这种检查。所有那些说我、说高场长神经不正常的人都是别有用心的。审判员说,如果你坚决不接受检查,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常人,那我们就要按正常人来判你了。你考虑过这个后果没有?他浑身颤栗着答道,我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不管我做错过什么,还是做对了什么,在做的时候,我都是正常人。

“那你倒是跟我们说说,你为什么要放这一把火?”审判员又问。

“我已经说过多次,我不能回答你们这个问题。”他继续颤栗着答道。

“你说你是正常人,你为什么就不能回答我们这个问题?”审判员再问。

“正因为我是正常人,我才不回答你们的这个问题。”他惨惨地一笑,答道。

“你这不是胡搅蛮缠吗?”一个审判员忍不住地训斥道。

“如果您是这么认为的,那我也没办法。”他答道,并低下了头去。

“那好吧,你就等着最后宣判吧。”审判员和书记员们收拾起卷宗,板着脸走了。

最后,法庭采纳了冈古拉几十位老人的“证言”,以十七周岁未成年来考虑他的量刑问题。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他没上诉。我再次见到他,已是他刑满释放后的事了。在他服刑的那些年里,我曾驱车长途跋涉好几百公里,去他待过的一个劳改场所看望他。他不见。宣判后,由看守所押往劳改队服刑前,马桂花带领原小分队队员特地来给他“送行”。他也不见。病重的高福海多次托人给服刑的他送去吃的穿的,他全都退还了。甚至都不愿留在冈古拉的劳改队里服刑。十年后,我问过他,当时为什么不愿意留在冈古拉服刑,也不愿见我们这些熟人?他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只说了一句话:“我想……那样……那样也许更合适一些吧……大概是更合适一些吧……”为什么那样更合适一些,他还是不肯细说。

韩起科实际上只服了八年刑。他是提前两年获释的。再次见到他时,他已获释好长一段时间了。八九年里,他始终拒绝面见任何熟人。我完全想不到,那天他居然还会主动来找我。那时,哈拉努里已经升格儿建市。我也早已回到哈拉努里,并且在新建的哈拉努里市市委担任副书记一职,也快有一年多的时间了。那天,快到中午时分,市委秘书科的一位副科长匆匆给我送一份第二天某个会议上要用的讲话稿,偶尔谈起,近来国企职工上访增多,市委市府信访办,甚至包括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办都有些穷于应付。“现在但凡是个人,有屁大点儿事,都想直接找市委市府领导解决问题。都把领导当成啥了嘛?”副科长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前天还有个叫韩起科的家伙指名道姓要见您。传达室底同志跟他要身份证明手续,他哆嗦半天咧,您猜一下,最后他拿出一个啥证明来咧呢?刑满释放证。唉呀呀,唉呀呀,原来是个刚出大狱底刑满释放分子哩。连这样底人一张嘴,也要见市委底主要领导咧哩。这风气,您说……您说这风气,咋弄弄嘛……唉……”我没跟这位副科长多说什么,打发他走了后,先给传达室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通知所有值班人员,以后但凡一个叫“韩起科”的人再来找,务必让他上楼来见我。我又给市公安局局长打了个电话,让他尽快替我在全市范围内,寻找“韩起科”。但连续找了两天,找遍了市内各收容所、大小旅馆、车站,最后甚至找到市看守所里,也都没找见。

说实话,这八九年里,由于数次被韩起科拒见,碰了几回不软不硬的钉子,我就再没去探望过他了。不去,不光是不想再去碰这根“钉子”,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那些年,全社会都在发生一系列超乎常人想象的急剧变化。夸张一点说,这些变化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一年前还被认为是非常“反动”“可怕”的事情,一年后也许就成了非常“时髦”“得体”的“新生事物”了。昨天还只能偷偷地在暗处操作的事,今天也许就可以大张旗鼓地在报纸的头版头条进行宣扬了。那边邓丽君的音带刚运进大陆,这边的李谷一便开始大红大紫。当大洋那边台球桌旁进行的依然是一项百年沿袭的绅士运动时,这边的台球桌已经迅速铺到了穷乡僻壤,连哈拉努里灰尘扑扑的街道旁,小棚子下烤羊肉串的炉子边,都支上了歪着腿的台球桌;而围着台球桌转的,往往是一些叼着烟卷、光着膀子的“痞爷”。第一批拥有私人摩托车的人纷纷因交通事故而伤亡,第一批因炒股而成为百万富翁新星的人转瞬间一个个销声匿迹,第一批因资本运作而成为亿万富翁的人相继在香港落马,第一批下岗的老工人离退休的老干部茫茫然中仍然坚定地寄希望于那不变的“四项基本原则”。而同样不变的,是这样一些关键词:“金融街”“高速公路”“超市”“托福”“双规”“IT”“IP”和“MM”“CEO”……人们时时都在惊喜、诧异、困惑、忐忑、焦虑之中,忙着适应这不断袭来的新变化,并且给自己给社会争取一份越来越多的新变化。我自不能例外。也不敢例外。更不甘例外。谁要不能抓住这变化,并且在变化中赶紧变化,就会被这几乎再不会逆转的变化淘汰。在这严酷的历史性的关键时刻,我当然不可能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放在一个已然入狱了的“劳改犯”身上,我想这应该是谁都可以理解和谅解的。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使我在那一个时间段里有意地去“疏远”那位韩起科,那就是:当时我已经娶马桂花为妻了。

马桂花一直喜欢着韩起科。(我不知道对于那个年代的十六七岁的少年,能不能用“暗恋”这样的说法。假如说,暗自喜欢,暗自崇敬,暗自关怀,暗自思念,也就是现如今说的“暗恋”,那么,我要坦率地说,当时还不满十七岁的马桂花一直在“暗恋”着同样还不满十七岁的韩起科。)虽然从当时的各种迹象来看,韩起科从来也没有把马桂花当作自己的什么人,从来也没对马桂花有过任何感情方面的表示或暗示,但在冈古拉,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在将来的日子里,他俩才是最般配的一对。如果不是发生了纵火事件,几乎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俩日后是一定会成为两口子的。这几乎也是冈古拉大多数人的愿望。现在我把马桂花娶到了手,以我现在的身分和地位,不会有人认为不应该,不合理。也许更多的人会认为,在“韩起科之后”,由我来娶马桂花,应该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水到渠成”的一件事,也是“不幸中万幸”的一件事。应该说,我娶马桂花是堂堂正正的,即便去见韩起科,我也没什么张不开嘴,说不出口,抬不起头的。但是……但是……说真的,自从娶了马桂花,我心态上总有那么一种“乘人之危”“夺人所爱”,不好意思再去见韩起科的感觉,特别是这两年,和马桂花一起生活得远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和和谐,甚至越来越生分,越来越疏离,别扭,我为此也越来越苦恼,越来越感到无所适从。为此,我也在尽量回避再见到冈古拉的那些老朋友,尽量不让自己去回想那段在冈古拉的生活。自然因此也就渐渐地淡化了要去看望韩起科的念头。即便时不时地也会偶尔地想起冈古拉,想起韩起科,那也只是一闪念的事情,也只是在计算,哦,他还在服刑,已经劳改多少年了,刑期还剩多少……

八九年都不肯见人,这一回却主动上门来求见。干吗?是来找我为他“平反”?不会的。他是个明白人。他应该知道,当时只判他十年刑,还是算“宽大”的了,还是基于当时他“未成年”,也因为内部有人帮他说话,为他斡旋,(在最后关口,高福海上下找了不少人,做了不少工作。)甚至那些被烧伤了的知青,也都为他向公检法部门递交了请求信,“希望从轻发落这个一时感情冲动的娃娃”。审判委员会合议该案时,也慎重考虑到了事情的发生,有它的特殊性,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大环境之中”造成的,经请示批准,才做出了这个从轻判决的结果。否则的话,以故意纵火、烧伤几十人,恶意破坏中央解决知识青年问题的战略部署罪论处,从重从快,他是必死无疑。更惶论“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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