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女之舞

作者:曹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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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一直跟陈仔一起,东搬西搬大概全台湾都跑遍了,早老爸两年挂,之前洗肾洗了好几年。路上她三哥大致向她交代,「台中有个叫新社的地方听过吧?陈仔开杂货店兼槟榔摊,老娘就埋在种苗场附近……」费文完全不和道她三哥何时开始万里寻母的,就像他何时成为她的同路人她完全不知道──没错,一门只杰,她三哥是GAY ,是那种邋里邋遢、小平头落腮胡、走在街上外人很难监定得出来的那种GAY.她只知道他跟他那个叫小龙的Lover 已经五年了,他们零一不分,不过三哥做零多些,偶尔打打野食彼此心照不宣,但因AIDS的关系近来他们都很三贞九烈。既是兄妹又是同志亲上加亲,不过他们其实不大谈这个,可能做兄妹还是比做同志习惯吧。

三哥的事老爸不了,费文则在若干年前正式遭老爸扫地出门。「贱!」他啐她:「贱种!」好像费文的品种跟他毫无瓜葛,又好像,费文的Tomboy养成过程他没有一点功劳。荧荧恨火烧红了他的眼睛,逼得他手刃骨肉大义灭亲。

但也都过去了,他咽气前几天费文最后一次去看他,他已经没力气咒她也没力气赶她走,重病老人两眼凹陷彷佛已无视觉,一点点微弱红光偶尔偶尔晃动那么一下,也完全是另外的恨法,恨的对象已经不是人了。费文帮他擦澡换尿片,他瞪着天花板任她摆布,皱巴巴皮包骨的身子,皱巴巴萎萎一截阳具,比她大哥那个刚满周岁的儿子一吉先生的小鸡鸡大不了多少。「老爸,」那天费文忍不住对他说:「人生海海啊啦!」明知他根本不了台语。他过世后费文回老家清东西,发现几张破烂照片推断应是老娘,拿给她大哥,她大哥说如果她跟老三都不要就扔了吧,费文也没问她三哥,全扔了。

「老大晓不晓得?」她从夹克口袋陶菸出来,递给她三哥一根。

三哥摇头。诡好,费文想,老娘离家的时候老大十二岁,如果他存心要忘的话,肯定比她跟老三吃力而且彻底。

……阿桂,囝仔来看你了……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站在萧瑟山头祭老母还是让费文有点手足无措。她努力拼凑老娘形貌,完全空白,而且是像眼前这片即将凋尽的菅芒花一样稀稀落落的白。

……阿桂,这是鸿文啦,这是丽文,你看,这大汉了……陈仔递给他们一人三柱香,烟薰得费文拚命眨眼睛──她突然很怕陈仔误会她在哭。不料她三哥这时候也吸了吸鼻子,顷刻间,兄妹两人似冰棍冻在原地,各自或左或右以四十五度角把脸转开不看对方,这时候看不得,彼此的表情彼此都陌生。

……阿桂,你要保庇这几个囝仔,乎尹身体康健,头路成功……陈仔凝神默祷,费文突然嗅见一股胶香想起她老爸,忍不住瞄了一眼陈仔头发,果然油光水滑。嗯,没错,林森美发蜡的味道。不知老娘跟陈仔一起这十几年,是否曾有一两次因为森林美发蜡而想到他们老爸?或者因而想起他们兄妹几个?她快乐吗?她幸福吗?费文忽想起椒椒写的一首歌叫(面具),讲隐身在贤妻良母群中的女同性恋,本想给他们公司那个小仙女唱的,结果当然没有下文。其实,椒椒说,小仙女辛西亚她就是Lesbian ,她那个搞地下音乐的汤包女朋友他们公司谁没看过?最后椒椒在小仙女那支讲童年的第二波主打MTV里偷渡了三秒半镜头,让一群小女孩戴着面具手牵手跳木椿,背光强反差加滤光镜广角拍摄,诡异的粉红色童贞践踏一根根枯萎无助的阳具。

她在撒谎啦啦啦,她在骗你骗你啦啦啦,笑的面具,哭的面具,漂亮的面具,你还是不知道,她到底爱不爱你……

照理说应该动容的──眼前不正是则凄美壮观的同志爱史吗?陈仔跟老娘,不错,陈仔是女的是老Tomboy真正老Uncle ,当年勾搭老娘相偕款了包袱离乡私奔,令他们老爸可耻可恨到死都参不透。抛夫弃子的老娘啊,费文实在不晓得该拍案叫好还是搥胸顿足,同志,同志,许桂同志,陈月珠同志,除了同志,其余跟她费丽文毫无瓜葛──是这样的吧?费文努力向自己客观陈述,努力小心提醒自己,不做母女,做同志也算够了吧?心里滋味无以名状。

在陈仔家吃饭,荫豉蚵卤大肠凉拌地瓜叶香菇鸡汤,费文认出有好几样是陈仔携到老娘坟前祭过的,她说这些都是老娘爱吃的菜。陈仔人虽不起眼菜倒做得挺起眼,费文胃口甚佳,连扒了两大碗饭。吃饭时陈仔不时抛来探测的目光,费文发狠做足男相要陈仔开眼界,她三哥趁隙K她几眼,大意是说,老么你他妈飙够没有?

老汤包陈月珠,拐走老娘的陈月珠,突肚粗手短腿,小眼睛小鼻子,一口黄板牙积满菸垢槟榔渍,连帅字都沾不上边的陈月珠,这么不称头的陈月珠……哇操!费文咬牙切齿往嘴里塞一把地瓜叶,没料到菜里暗崁了好大一棵生大蒜,辣得她差点掉眼泪。

饭后无事可做,只好又掏菸出来,三管菸齐燃,屋内白茫茫一片,放乾冰似的。陈仔抽菸嚼槟榔看电视不讲话,烧水泡茶不讲话,费文跟她三哥各自努力定坐窄小的藤椅里K 怕不慎弄出什么声响吓到自己。她三哥挺高有一八二,费文一六七,大个子的共通悲情莫过於此──进退不得。费文像灌气一样把菸大口大口灌进肺里聊以取暖,倾所有意志力在控制自己不发抖。妈的什么鸟地方这么冷?起码比台北低了五度哇操!

再坐一会就走人吧,费文向她三哥示意。她三哥清清喉咙,「正文在卖卤肉饭──」没头没脑冒出一句,陈仔啊一声表示没听清楚,费文乾脆接过来讲。

他们兄弟几个一直很亲,她说。算是开场白。

老大正文当兵前混过一阵子,不过似乎不大尾,因为除了一把小扁钻从没见他有过什么像样装备。大概真的没搞头,所以他当兵回来就「退出江湖」了,干了一阵子推销员,最恐怖是卖快锅,那时她曾认真替正文想过,干兄弟的时候没死在开山刀之下,要是现在反而被快锅炸死那就糗大了。后来他陆续卖过瓷砖马桶OA家具等等,前几年做保全,结婚以后他丈人无期无息贷款给他顶了间店面,唯一条件就是戒赌。开张前三天,老丈人送了大礼来,九包祖传配料秘方,一锅九年老卤汤,勉励他生意做得久久长长。如今费正文先生已经老老实实卖了五年的猪脚跟卤肉饭,最大原因乃忌惮他丈人──这老家伙据说真的混过的,在他们云林老家还颇有势力。费文见过他剁猪脚,七十几岁乾乾瘪瘪一个老头,袖子一卷露出两条青龙张牙舞爪,剁起猪脚之快之准之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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