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重的肉身

作者:刘小枫

呵护现代生活秩序中脆弱的个体生命的叙事本身,成为了一种生活伦理,自由主义小说家负担着过去牧师的负担。

这负担轻吗?

一点不轻!现代性事件并非等于道德这回事没有了。善恶分明的道德法则消逝了,善恶相对、模糊的道德还是有的。只要人在这世界中扎堆,就不免磨擦出善恶、不免有道德的事要发生。昆德拉希望“小说成为精神的最高综合”,表明他在崇拜卡夫卡的自由主义小说精神的同时,又想成为小说理论中的黑格尔——“精神的最高综合”是典型黑格尔的大全式哲学的述词。幸好昆德拉没有希望小说成为“历史的最高综合”,不然就让人难免疑心他想当小说界的马克思了。

希望“小说成为精神的最高综合”,使昆德拉的小说叙事显得像哲学,喜欢说教。不过,既然昆德拉的小说伦理是自由主义的,对于昆德拉来说,小说的喃喃叙事负有重整生活信念的现代使命,他所谓的“精神的最高综合”就当是自由主义精神的最高综合,是反形而上学的、实验性的生活信念。

什么是一个信念?它是一种确定、固定不变的思想,而“有信念的人”则是一个被限制的人;实验性的思想不想去说服而是启发,启发另一种思想,将思想开动起来。所以一个小说家应当有系统地将他的思想非系统化,朝他在自己思想周围筑起的街垒踢上几脚。(《遗嘱》,174页)

要达到这种“最高综合”,首先得克服传统的宗法式道德信念。在《小说的艺术》和《被背叛的遗嘱》中,昆德拉讲了许多小说家讲的故事,编织了复叙事的纬语,还大讲小说家前辈们的私事,无非想说明,小说家绝不仅仅讲故事,也身体力行一种自由的信念伦理。昆德拉回顾克服传统的宗法式道德信念的历史过程,同时就在描述自由主义小说伦理的形成过程:在中古时代最后的四百年,宗法式的价值观坠落了,小说从这一过程中诞生,开始探察个人面对道德相对和模糊处境的可能性。

自由主义伦理不是古已有之,而是传统的宗法式道德坠落的结果。不过,自由主义伦理并不是唯一的结果,而是几种结果之一——另外还有马克思主义伦理和保守主义伦理。

自由主义伦理与这另外两种现代性伦理的差异在哪里?政治文化理论家罗蒂(Richard Rorty)对昆德拉欣佩得有些不知所以,从他的小说中得到过不少启发。据罗蒂说:寻找基础与企图重新描述之间的不同,恰好标示着自由主义文化与旧的文化生活形式的差异。因为依其理想形式,自由主义文化是一个彻头彻尾启蒙开明的、世俗的文化:这个文化丝毫不残留神的遗迹——不论其是以神化的世界还是以神化的自我形式存在;这个文化不相信人类应该向任何非人的力量负责;这个文化丢弃或彻底重新诠释神性的概念,以及“奉献给真理”和“满足精神最深刻的需要”等概念。在理想上,非神化过程的最高境界就是我们有能力不再认为下面这个观念有用:有限的、会死的、偶然存在的人类,无法从其他同样有限的、会死的、偶然存在的人类得出他们生命的意义。在这理想的自由主义文化中,“相对主义”的警告,质问社会制度是否在现代已经日益“合乎理性”,或怀疑自由主义社会的目标是不是“客观的道德价值”,统统会令人觉得莫名其妙。

马克思主义伦理和保守主义伦理与自由主义伦理相对照,显得是现代生活世界中的旧文化形式,因为它们仍然在寻找人类生活中确定、共同的价值“基础”。尽管马克思主义伦理和保守主义伦理对这“基础”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性质却是一样的:都是一种神义论的伦理。神义论伦理就是过去的文化生活形式,在那里,神的现实性规定了人的可能性。现代的生活世界是一个陷阱,“在成为陷阱的世界中,人的可能性是什么?”(《艺术》,38页)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构造出历史理性的新神来重新规定人的可能性;保守主义伦理学则竭力施展招魂术,要把过去的神重新唤回到现代社会中来,让人不要掉进现代社会的陷阱。在自由主义伦理学看来,通过重新描述(讲故事),人生陷阱成了人的可能性得以出现的场所。自由主义小说从事的就是这种重新描述的事业,它使小说不再具有所谓的“文学性质”,而是承负人生的意义证明的重负,“建议人们如何修改道德示范和顾问的准则”(罗蒂)。

人生的意义问题由小说家、而不是由神学家或者形而上学家来回答,表明人生的意义证明由神义论变成了人义论。昆德拉所谓小说的“精神的最高综合”,就是这种人义论的人生意义证明。对昆德拉来说,小说既不是供人茶余饭后的消遣嚼物,也不是社会革命的动员工具,而是重新描述人的道德可能性,寻求在不确定的人生可能性中可能生活得幸福的条件。

前现代的宗教-道德价值观的坠落与小说价值观的兴起,是神义论与人义论的嬗替。人义论的出现的确与小说大有关系,昆德拉对此不乏敏感。但昆德拉在炫耀自己的博学时,忘记提到通过小说叙事使人义论出场的一位关键人物——鼎鼎大名的卢梭。

卢梭是人义论的理论大师,也是一位小说家,他的自传体叙事名义上是《忏悔录》,却并不像奥古斯丁或托尔斯泰那样在心中的上帝面前悔过,而是在传统的上帝面前炫耀自己的自我及其与生俱来的善和恶。“奥古斯丁让他的社会公民为忏悔自己的过失与善行做见证,在卢梭的《忏悔录》中,社会公民上升到最高判决人的位置上去了,万能的上帝和造物主沦为人类法庭中的见证人;因为有了卢梭的总账簿,原来保存在上帝宝座边上的人类总账簿便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爱弥尔》讲的人类自我教育的故事,就是人成为有欠缺的上帝的过程。这一自我教育的过程也就是罗蒂所谓的“重新描述”天上和人间的个人经历,在这种情感教育的经历中,人不仅学会了独自为天堂极乐的丧失承担责任,而且在生存上让自己文学化(小说化)了。卢梭的小说已经通过对自己的叙事完成了一种人义论的“精神的最高综合”,回答了“在成为陷阱的世界中,人的可能性是什么?”的问题。虽然卢梭是政治自由主义还是专制主义的人义论思想家,世人论争了一百多年,还没有搞清楚,但卢梭在其两部影响深远的小说中是个自由主义者,几乎没有什么可争议的。昆德拉提到的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卡夫卡、布洛赫对“在成为陷阱的世界中,人的可能性是什么?”的回答,恰恰不是人义论的。昆德拉的小说伦理学的源祖其实并不是他在《遗嘱》中提到的那些人,而是这位他提也不提的卢梭。

这牵涉到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自由主义伦理必然是人义论的吗?

自由主义伦理实际上有人义论的和神义论的两种形式。自由主义伦理学包含自己的本体论和认识论,它们围绕没有统一性和命定的生存可能性——生命在体的偶在性,其认识论的使命是,搞清楚什么是不确定的、绝然个体性的生存可能(偶在)性。在这一在体论和认识论的基础上,自由主义伦理学出现了巨大的分歧。我这里指的还不是自由主义理论家的思想分歧,而是小说家的分歧。昆德拉所谓的小说“精神的最高综合”,在陀斯妥耶夫斯基或卡夫卡的小说精神中是找不到的,这两位昆德拉推崇的小说大师,都不是人义论的,而是神义论的自由主义小说家;在他们那里,个人的账簿仍然保存在上帝的宝座边。

神义论的自由伦理的可能性是昆德拉(以及卡尔维诺)的小说伦理学有意无意想要对下一个千年隐瞒的大问题。不过,既然昆德拉避开了神义论的自由主义伦理,我也不必非要同他纠缠,我会同比如卡夫卡专门讨论这一问题。在这里,我只想搞清楚,昆德拉的人义论自由主义伦理学究竟主张些什么,以及这种伦理学是否可以给人提供足够的呼吸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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